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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10-0/2014-00054
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局
统一编号
关于开展全年粮油作物面积调查和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3 02:41
浏览次数:
各有关涉农镇(街),粮食专业合作社:
国家继续对种植良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的农户和稻麦、油菜种植大户进行财政补贴。为做好今年我区农作物良种、稻麦和油菜种植大户补贴工作,提前掌握全区粮油生产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
(一)调查对象和补贴标准
1、全区所有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良种的农户。水稻良种包括:秀水134、秀水09、甬优8号、两优培九等;小麦良种包括:洋麦4号、洋麦喜通等;玉米良种包括:华珍、浙凤糯2号等;油菜良种包括:浙油18、浙油50、浙双72等。
2、按照实际种植面积予以补贴,水稻良种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油菜良种每亩补贴10元。
(二)补贴资金的申报与核实
1、申报:各有关镇、街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据实向村(社区)委会申报种植作物面积及品种。
2、公示:各村(社区)必须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作物种植面积、品种、补贴标准、拟补贴资金张榜公示7天以上,并附举报电话。
3、上报:各村(社区)委会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镇(街),由各镇(街)对村(社)上报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镇(街)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登记造册,并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户清册及汇总表于9月5日前上报区农业局(详见附件1、2)。
二、省稻麦、油菜种植大户补贴
(一)调查对象和补贴标准
1、区内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20亩以上的大户(含经区级农业部门审查认定,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的规范化粮食专业合作社以及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以及油菜种植面积达5亩以上的大户。
2、符合条件的稻麦大户给予40元/亩的直接补贴(省财政承担25元、市财政承担10元、区财政承担5元);符合条件的油菜大户给予每亩20元/亩的直接补贴。
(二)补贴资金的申报与核实
稻麦、油菜种植大户补贴按“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相同的程序于9月5前由镇(街)上报区农业局(详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将补贴清册直接上报区农业局。
三、做好全年粮油生产测报
(一)测报内容
全年粮油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产值情况。具体测报内容详见附件4。
(二)测报要求
各有关涉农镇(街)要高度重视全年生产测报工作,指派专人认真调查、测报,测报结果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于8月28日前上报区农业局。
联系人:江霆 李淑显,联系电话85022091 传真电话86726595。
附件:1、2014年西湖区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户清册
2、2014年西湖区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情况汇总表
3、2014年西湖区稻麦、油菜种植大户清册
4、2014年西湖区粮油生产情况测报表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