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15-13080 文号: 西政发〔2015〕67号
公布日期: 2015-1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0-2015-0001
 
 
政策解读: 有效性: 失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试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促进高端人才集聚,全力推进信息经济与具有西湖特色的“1+6”现代产业体系融合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创业创新的有关政策,结合西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加强创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给予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给予最高1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于入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杰出人才计划”的大学生创业者,给予25万元的配套资助。

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创业。鼓励国内高校师生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到西湖创业创新,落地项目经评定可获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资助。合作成果实际转化的按新设企业实到注册资金的1%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师生所办企业三年内获社会机构投资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年总奖励额最高50万元。

3、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给予海内外顶尖人才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最高800万元的购房补贴。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规程,做好各类保障。

4、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创办众创空间。有效组织人才、资本、市场、行业媒体等各种要素,兴办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廉租金的创业工位。对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导向的、且经认定为区级以上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3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众创空间提供优质创业服务。支持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多元化的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浓厚创业氛围。经认定的区级以上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可按其实际房租的50%给予最高三年每年100万元的房租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给予众创空间带宽接入费用补贴,按照每1000平方米100兆的用量全额补贴,最高补贴300兆的带宽量。

6、鼓励孵化接产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现有专业园区功能提升及产业转型,加快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特色楼宇(加速器)—一镇两谷(产业平台)”的创业创新链条,打造“一街(镇、产业平台)一品”的产业空间布局。对众创空间孵化毕业并在西湖落户的科技企业,给予企业每年最高80万元、持续三年的房租补贴。对于孵化接产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市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7、鼓励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主导产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8、鼓励园区做特做强。支持建设各类创业创新特色园,对经认定的区级产业园、特色楼等,根据其规模及贡献,给予运营方三年内每年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扶持。被新授予省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15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9、鼓励园区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对经认定的产业园、特色楼、特色小镇内为服务特色产业而新设立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资助额最高500万元。

10、鼓励发展信息产业,大力实施“一号工程”。设立1亿元区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加大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扶持企业在重点研发、产业化、技术改造、物联网、节能降耗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区级技术改造、信息软件产业(含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额度。

11、鼓励发展文创产业,促进文化创意企业集聚。设立1亿元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建设、文化精品创作、文化项目开展等。在西湖区申报,公开播映、发行的原创影视作品、设计类、游戏类等原创作品,给予每部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12、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对在西湖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招商政策给予一次性100-5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设立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规模实力、经营效益以及对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项目、房租补助等扶持。

13、鼓励发展股权投资产业。大力引进和支持创投机构发展,对在西湖区以公司制(合伙制)形式新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给予500万-1500万不等的落户奖励。新购建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500万元。创投所投资企业引进到我区,参照创投机构同等办公租赁房租补贴;给予所投企业专项研发及产业化资助,并给予项目专项资助。

14、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引进优势电商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通过电子商务交易且通过电子支付的企业,按照年交易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国内外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商专业团队,给予运营方三年内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15、鼓励发展开放型经济。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经认定),给予一次性50-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于符合西湖区产业规划导向的新设或增资项目,根据当年实到注册资本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两年内最高额度500万元的房租补贴。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央企或行业知名领军企业投资项目,给予最高三年房租全额补贴。当年新引进并纳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服务外包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三年每年最高50万元的房租补贴。对总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在企业用地、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16、鼓励创投机构参与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创投机构在西湖区新注册设立天使、种子类投资基金,对参与合作西湖区创业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形式给予扶持,参股比例最高为25%,参股期限最长5年。政府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退出时,参股前三年为免息本金退出;第四年,转让价格按照政府原始出资额以及超出年份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

17、强化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推进科技保险补贴、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经认定的区级产业园、特色楼、众创空间等平台签订孵化协议且进入风险池内融资的科技型企业,经区科技部门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风险池贷款额度的贷款贴息。创投所投资企业引进到我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风险池贷款。

18、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加强上市企业培育,推进股份制改造,推进企业上市。对“新三板”、省股权中心板、成长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挂牌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补助。对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

19、积极打造众创活动品牌。办好每年一次的云栖大会,重点扶持“创业沙龙”等适合西湖区本土的创业活动平台和品牌。对众创空间承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业沙龙、论坛、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经区科技部门审核备案,给予实际支出的50%、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众创空间所获得的财政资助,25%以上应用于引进创业导师。

20、全力优化创业创新服务。推进“五证合一”改革,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减免办理费用,缩减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为3个工作日。完善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制度,对成功引荐境内外投资者在西湖区投资落户,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个人和机构,按照实际到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意见适用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范围内的企业,自2015年12月22日起试行,此前我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相关实施细则由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试行)(西政发〔2015〕67号).doc

 

索引号

00250239-7/2015-13080

文号

西政发〔2015〕67号

公布日期

2015-1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0-2015-0001

有效性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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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 2015-11-2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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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促进高端人才集聚,全力推进信息经济与具有西湖特色的“1+6”现代产业体系融合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创业创新的有关政策,结合西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加强创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给予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给予最高1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于入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杰出人才计划”的大学生创业者,给予25万元的配套资助。

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创业。鼓励国内高校师生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到西湖创业创新,落地项目经评定可获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资助。合作成果实际转化的按新设企业实到注册资金的1%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师生所办企业三年内获社会机构投资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年总奖励额最高50万元。

3、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给予海内外顶尖人才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最高800万元的购房补贴。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规程,做好各类保障。

4、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创办众创空间。有效组织人才、资本、市场、行业媒体等各种要素,兴办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廉租金的创业工位。对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导向的、且经认定为区级以上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3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众创空间提供优质创业服务。支持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多元化的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浓厚创业氛围。经认定的区级以上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可按其实际房租的50%给予最高三年每年100万元的房租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给予众创空间带宽接入费用补贴,按照每1000平方米100兆的用量全额补贴,最高补贴300兆的带宽量。

6、鼓励孵化接产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现有专业园区功能提升及产业转型,加快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特色楼宇(加速器)—一镇两谷(产业平台)”的创业创新链条,打造“一街(镇、产业平台)一品”的产业空间布局。对众创空间孵化毕业并在西湖落户的科技企业,给予企业每年最高80万元、持续三年的房租补贴。对于孵化接产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市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7、鼓励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主导产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8、鼓励园区做特做强。支持建设各类创业创新特色园,对经认定的区级产业园、特色楼等,根据其规模及贡献,给予运营方三年内每年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扶持。被新授予省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15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9、鼓励园区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对经认定的产业园、特色楼、特色小镇内为服务特色产业而新设立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单个平台资助额最高500万元。

10、鼓励发展信息产业,大力实施“一号工程”。设立1亿元区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加大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扶持企业在重点研发、产业化、技术改造、物联网、节能降耗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区级技术改造、信息软件产业(含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额度。

11、鼓励发展文创产业,促进文化创意企业集聚。设立1亿元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建设、文化精品创作、文化项目开展等。在西湖区申报,公开播映、发行的原创影视作品、设计类、游戏类等原创作品,给予每部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12、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对在西湖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招商政策给予一次性100-5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设立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规模实力、经营效益以及对地方贡献等情况给予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项目、房租补助等扶持。

13、鼓励发展股权投资产业。大力引进和支持创投机构发展,对在西湖区以公司制(合伙制)形式新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给予500万-1500万不等的落户奖励。新购建的本部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500万元。创投所投资企业引进到我区,参照创投机构同等办公租赁房租补贴;给予所投企业专项研发及产业化资助,并给予项目专项资助。

14、鼓励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引进优势电商落户奖励,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通过电子商务交易且通过电子支付的企业,按照年交易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国内外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商专业团队,给予运营方三年内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15、鼓励发展开放型经济。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经认定),给予一次性50-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于符合西湖区产业规划导向的新设或增资项目,根据当年实到注册资本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两年内最高额度500万元的房租补贴。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央企或行业知名领军企业投资项目,给予最高三年房租全额补贴。当年新引进并纳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的服务外包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三年每年最高50万元的房租补贴。对总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在企业用地、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16、鼓励创投机构参与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创投机构在西湖区新注册设立天使、种子类投资基金,对参与合作西湖区创业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形式给予扶持,参股比例最高为25%,参股期限最长5年。政府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退出时,参股前三年为免息本金退出;第四年,转让价格按照政府原始出资额以及超出年份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

17、强化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推进科技保险补贴、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经认定的区级产业园、特色楼、众创空间等平台签订孵化协议且进入风险池内融资的科技型企业,经区科技部门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风险池贷款额度的贷款贴息。创投所投资企业引进到我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风险池贷款。

18、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加强上市企业培育,推进股份制改造,推进企业上市。对“新三板”、省股权中心板、成长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挂牌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补助。对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

19、积极打造众创活动品牌。办好每年一次的云栖大会,重点扶持“创业沙龙”等适合西湖区本土的创业活动平台和品牌。对众创空间承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业沙龙、论坛、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经区科技部门审核备案,给予实际支出的50%、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众创空间所获得的财政资助,25%以上应用于引进创业导师。

20、全力优化创业创新服务。推进“五证合一”改革,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减免办理费用,缩减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为3个工作日。完善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制度,对成功引荐境内外投资者在西湖区投资落户,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个人和机构,按照实际到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意见适用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范围内的企业,自2015年12月22日起试行,此前我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相关实施细则由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试行)(西政发〔2015〕6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