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西编委办〔2014〕15号)

来源:西湖区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次数:

 

 
 
 
 
 
 
西编委办〔201415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中央编办、省编委办的要求及市编委办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区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4〕32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杭编办〔2014〕115号)文件精神,我区从2015年开始取消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依照《条例》规定,区属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定的网站(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的门户网站、中国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涉密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附件3)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不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度报告标记。
(一)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的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
2.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
4. 资产损益情况;
5.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6.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7. 涉及诉讼情况;
8. 社会投诉情况;
9. 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10. 事业单位委托意见;
11.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 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办法
1. 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布置所属事业单位根据要求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 事业单位将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报举办单位审查后,通过专用光盘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递交下材料:
(1) 完整填写年度报告书;
(2)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
(3) 上传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4) 上传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5) 上传住所证明;
(6)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3.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网上收到事业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依照《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发现问题的,依照《条例》和《实施细则》处理。
4. 事业单位经网上核准后,下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材料完全一致)送举办单位进行复审无误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时向社会公示。
5.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到纸质材料后,核准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有效期限调整为5年)的更换。
二、 工作要求
    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要适应年度报告公示的新要求,认真填报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举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审查把关工作。
(一) 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的对象是在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因涉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开展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举办单位审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意,可以不向社会公示,但仍需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法人证书更换相关工作
(二) 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前,如遇实际情况与法人登记情况不一致时,先按规定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涉及开办资金变更手续办理的按《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附件2)实施。
(三) 对未按规定在本通知期限内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开展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法人证书更换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联系人:刘云飞,联系电话:87935024,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1号115室。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4号);
          2.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范本
          4.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流程
              杭州市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23

 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杭州市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23日印发

附件: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法人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第三条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第四条 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 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应当包括: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四)资产损益情况;
  (五)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六)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七)涉及诉讼情况;
  (八)社会投诉情况;
  (九)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可向登记管理机关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违反本办法的,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通报其举办单位并责令限期改正。违反实施细则的,依照其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意见。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格式及内容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
                            2014124日修订
附件:2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
 
根据2014年1月24日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开办资金的确认应分两种情况:
一、办理设立登记时,由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确认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类型和开办资金的数额。
二、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时,由事业单位直接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提供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附:经费来源证明,设立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变更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模板。
 
 
 
 
 
 
 
 
 
 
经费来源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的经费来源为:
 财政适当补助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变更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截至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附:    (事业单位名称)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
 
 
          
                                                                 (事业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附件:3
事证第   XXXXXXXXXXX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XXXXXXX(加盖单位章)
定代表
    XXX(签字)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住    所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开办资金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经费来源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举办单位
根据网络信息自动生成。(下载后仔细核对法人证书)
资  产
损  益
情  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XX
 
XX
网上名称
XXXXXXXXXXXX.公益
从业人数
XX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一种情况: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种情况:1.我单位于X月X日迁入新住所,按《细则》规定于X月X日申请办理了变更住所登记。
2.我单位于X月X日任免了单位行政负责人,按《细则》规定于X月X日申请办理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我单位于X月X日调整了开办资金,《细则》规定于X月X日申请办理了变更开办资金登记。
三种情况:我单位于X月X日任免了单位行政负责人,由于XX原因未变更法定代表人,下步打算XX。
 
 
 
 
 
(填写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等。格式如下)
2014年度,我单位在XX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XXXXXXX。
………………………………………………………………………………………………。
(二)XXXXXXX。
………………………………………………………………………………………………。
(三)XXXXXXX。
………………………………………………………………………………………………。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社会效益(指产品和服务在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需求中,对社会所产生的好的后果和影响。主要表现在公众反映、社会评价体系及对社会进步的推动方面。)
(二)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是相对于社会效益而言的,请用数字反映本单位为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提供服务的付出、获得的利润回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二)……(三)……
四、下步打算。(一)……(二)……(三)……
(系统默认宋体5号字,加标点符号控制在1500字以内。)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涉及多项的分别填写。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1、今年没有奖惩事项。(如有:填写X年X月因XX被授予XX荣誉称号;X年X月X因XX被评为XX先进单位。有关评估情况:X年X月X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了XX评估,结果为XXX)。
2、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如有:填写X月X日因XXX纠纷被XXX单位(自然人)起诉至XXX法院,法院判决我XX胜诉或败诉)。
3、今年共接到社会投诉XX起,其中XXX方面XX起、XXX方面XX起,我XX已作出了相应处理(如何处理的?)。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1.接受捐赠资助情况:X年X月,XX单位(或个人)捐赠资助给我单位人民币XX元、XX物品XX件。(无)
2.使用情况:XX元用于XXX,XX元用于XXX,XXX物品现正在XX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经审查,同意公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报送日期:2015年XX 
附件:4
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流程
 
一、把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放入光驱内,运行打开进入光盘操作界面,光盘未自动运行的,打开光盘,双击“AUTORUN.EXE文件”。如图1:
 
 
图1
二、进入光盘操作界面,选择点击“办理年度检验”按钮(因光盘刻录已固化,按钮名称表述暂未变动)。如图2:
 
三、进入申请年度检验页面后选择点击“网上申办年度检验”按钮(因光盘刻录已固化,按钮名称表述暂未变动)。如图3:
图3
四、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绑定光盘中的用户名(一般
为法人证书号),并点击“登录”按钮。如图4:
 
五、在“申请年度检验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中,第一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先下载表格到桌面,按要求填写完毕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再点击进入按审查后内容填写(注:带*及无*的项目都要按文件要求填写,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字数加标点符号不得超过1500个字)。如图5-1、5-2,图6:
 
 
图5-1
 
 
图5-2
 
  
 
  
 
六、第2-7项为证明材料的提交,点击“直接上传”进行材料上传(制成图片保存到电脑再进行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512KB,图片压缩方法详见光盘“事业单位图片压缩软件安装”文件夹),如图7、8:
 
 
 
 
图7
 
 
 
图8
 
七、其中第3项为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应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第7项可根据自身单位情况上报。
八、所有文件都提交完毕之后,直接点击“提交申报材料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钮提交。如图9:
 
 
图9
 
九、一般程序会根据登记的属地默认为当前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如属事业单位就默认为西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网上年度报告的操作,如图10:
 
图10
十、 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相关材料之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依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发现问题的,依照《条例》和《实施细则》处理。
十一、事业单位查看收到的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回复审核信息(如图11查阅回复信息选项),经网上核准的,下载表格并校对后(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材料完全一致),将纸质材料送举办单位进行复审,经复审无误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登记管理。未通过网上核准的,删除申报材料(如图12)重新按回复要求填报。
 
图11
 
图12
十二、事业单位经现场核准后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举办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发送公示页面链接给区事业单位登记。(属事业单位要求统一在本单位举办单位门户网站和中国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同时开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