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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湖区 发布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西湖区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之江度假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及中央编办、省、市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机关、群团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覆盖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西湖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赋码发证工作由区编委办所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并通过国家事业单位在线赋码平台统一受理赋码申请。
二、实施范围
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工商联机关;区政府派出机构;区编委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具体首批实施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三、赋码原则
按照国发〔2015〕33号文件关于“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的要求赋码发证,挂牌机构不单独赋码发证。赋码发证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按章程依法设立;
2.具备独立对外开展工作的资格和法定依据;
3.独立编制部门预算或财务独立核算。
四、申办程序
首次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附件1),申领单位凭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场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今后证书信息需要变更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按变更后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换领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构经区委、区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需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及相关批准撤销文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按规定收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五、工作要求
开展西湖区机关、区编委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是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是杭州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请在11月底前完成首次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1号115办公室;
联系人:刘云飞;
联系电话:87935024。
附件: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
2.《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
更申请表》。
杭州市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附件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初领□ 换领□ 补领□ 撤销□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需填写) | |||||
机构名称 | (单位全称) | |||||||
机构性质 | (党委部门/政府部门) |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
负责人 | | |||||||
批准机构 | | 批准文号 | | |||||
联系人 | | 联系人手机号 | | |||||
机构公章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受理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
领证人 | | 领证日期 | | |||||
序号 |
注:1、表格中刊载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2、所需填写的空白表格下载路径:“中国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事项”—“办事指南”。
3、首次申领的单位请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附件2: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变更事项 | 现登记信息 | 拟变更信息 | |||||
机构名称 | | | |||||
机构性质 | | | |||||
机构地址 | | | |||||
负责人 | | | |||||
批准机构 | | 批准文号 | | ||||
联系人 | | 联系人手机号 | | ||||
机构公章 :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受理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
领证人 | | 领证日期 | | ||||
序号 |
注:1、表格中刊载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2、所需填写的空白表格下载路径:“中国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事项”—“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