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16-17342
文号
西人社〔2016〕33号
公布日期
2016-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废止
政策解读
关于建立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26 15:13
浏览次数:
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传授技艺、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代继传承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西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6〕29号)、《培育“杭州工匠”行动计划(2016-2020年)》(杭人社发〔2016〕88号)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杭人社发〔2012〕4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 “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含义和认定范围
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建立,以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企业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建立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
二、工作目标
2016年计划建立5家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至2020年,在全区建成30家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
三、职责任务
(一)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二)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提高的交流平台。
(三)建立名师带徒制度。以工匠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四)引领技能研发方向。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发展的前进阵地。
四、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大师工作室,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技师、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申办的工作室拥有不少于4人(不含领衔人)的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工匠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省、市、区重点工程计划,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的。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五、申报认定程序
(一)建立认定组织机构。依托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人才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大师工作室评选委员会,由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对辖区大师工作室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认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认定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请单位组织申报。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西湖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汇总。
申报材料包括:
1、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大师工作室”)、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评估认定。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大师工作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大师工作室称号和铭牌。
六、奖励措施
(一)对认定为区级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3万元。
(二)对认定的区级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推荐参加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及浙江省首席技师、杭州市首席技师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四)对工作室培养满1年的技能人才,经领衔人推荐的,允许推荐进行高一等级技能鉴定。
(五)对履行职责任务成效显著的大师工作室给予通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区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要高度重视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推动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大师工作室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二)申报单位要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传承和推广。对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大师工作室认定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续。工作室领衔人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或离开申报单位的,不再保留大师工作室称号。
(四)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每年申报认定一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夕敏 联系电话:88488587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