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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6-00537
文号
西政办〔2016〕51号
公布日期
2016-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6-0003
主题分类
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废止
政策原文
关于《西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07-06 14:07
浏览次数:
一、 制定背景
杭州市政府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后,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本区各单位积极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预案管理工作已从建立完善体系阶段向优化提升强化管理阶段转变,需要有规范性文件予以指导。
二、 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
为规范本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5〕3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聚焦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际,对预案的编制、宣教、应急演练、修订乃至组织保障等预案编制管理的全链条进行规范,提出要求。《办法》分为8章42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含义、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第二章 应急预案体系。规定了本区应急预案的组成,规定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法人和基层组织,并鼓励各部门、镇街综合协同,减少专项预案数量。
第三章 应急预案编制。列举了应当编制应急预案的主体,规定了应急预案的框架、编制的基本步骤和分类编制原则。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发布。规定了应急预案的审核内容、审批单位,并明确了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规定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建议使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
第六章 应急演练。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度、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频次、演练备案及演练评估等作出明确要求。规定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重点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七章 评估和修订。对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及修订情形提出明确要求。
第八章 组织保障。明确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培训、宣传教育、评估、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为 :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 姜中 联系电话:8580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