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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审公告〔2017〕1号
西湖区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报告,于8月10日上午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审议,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西湖区审计局于2017年3月9日至5月16日,对区财政局、镇街、城管局等单位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全区紧紧围绕全面建成“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目标,以服务保障G20峰会为圆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转型升级组合拳,打造以信息经济为核心的“1+X”产业体系,保增速扩总量、抓项目促投资,实现经济平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2016年度预算任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省市专款)565554.10万元,实际支出563876.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70%。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2400.00 万元,实际实现基金收入1241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9%;基金支出97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60.00 万元,实际完成40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67%,发生支出9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5%。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和多头安排。二是部分项目调剂未向区人大报告。财政局未向区人大报告结转资金及当年预算的调剂情况。三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会议费培训费执行率普遍不高;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低;部分省市资金使用不及时。四是部分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国库。部分专户的结转资金和专户利息未及时上交国库。
2、信息化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项目建设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和分包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二是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保证金收取不规范和形成资产未及时入账管理的问题。三是项目绩效方面存在部分软件系统使用情况不佳和部分硬件设施闲置的问题。
3、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后续运营经费引导不明显。二是部分设备设施使用绩效不高;村社图书流通不均衡。
4、政府投资项目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缴纳。二是PPP、EPC模式的核心优势未充分发挥,配套措施亟待完善。
三、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编制准确性,执行规范性,使用绩效性。一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零基项目预算”,杜绝无实际专项用途的项目支出,切实提高部门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要硬化预算支出,杜绝多头列支,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三要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对于缺乏立项依据、上年执行不充分以及项目编制欠精细的项目支出,按照一个口径该核减的必须核减。
2、强化规范、深化需求,发挥信息化项目实用性、综合性。一要强化制度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二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要整合需求打造综合性信息平台。
3、盘活公共文化资源,提高文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统筹社区图书资源,健全图书资源和图书流通共享机制,强化文化阵地的辐射作用。二是对博物馆观光平台等设施闲置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明确下一步运营方向,及时提出具体的改造或维修方案,确保设施发挥效益。
4、规范开展工程项目,确保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要提高对履约保证措施的重视,规范合同执行。监管部门应对情况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高全面履行合同的规范意识。二要强化对PPP、EPC项目的监管。确定科学合理的招标评审方案,设置节约工程造价的激励条款,推行限额设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问责和公开,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制和整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