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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审公告〔2017〕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年度工作计划,西湖区审计局对全区人防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人防办是人防工程的行业主管单位,主要的职责是推动人防设施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设,负责辖区人防设施管理的指导和监管,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改造、拆除、报废审批。调查表明,全区人防设施主要包含人防工程和信息(警报)系统,具体如下:
(一)人防工程。全区人防工程主要分为早期人防工程和结建防空地下室(指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截至2016年9月20日,全区登记在册的人防工程共481处,合计总建筑面积186.57万㎡,其中防空地下室183.69万㎡,坑道2.67万㎡,地道0.21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模式:一是自建和早期部分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维护管理。二是结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平时利用的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须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责任书,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区人防工程以结建人防工程为主,近几年增长较快,2013年至2015年合计新增加工程89个,合计新增加面积57.13万㎡,占总量的31%。
(二)信息(警报)系统。全区共35个警报点,其中20个电声警报器,11个电动警报器,2个音源警报器,1个车载警报器,1个多媒体警报器,警报系统基本覆盖人员集聚的主要区域。
二、评价意见
区人防办针对人防设施管理制定了基本的监管制度,涉及协作小组实施、工程维护、消防安全、工程检查督查、人员培训、业绩奖惩等;实施人防工程协作小组分片管理模式,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落实到责任单位;对竣工项目实行验收备案等制度,推动新增人防工程及时登记管理。
三、主要问题
(一)人防工程信息登记管理不够完善。一是项目数量不够清晰。全区有481处人防工程,审计发现共有66处在市人防办“一图一表”数据库中填报,没有做到管理台账与市级数据库“一图一表”一一对应的要求。二是信息内容不完全一致。调查发现,部分人防工程标识牌公示面积与管理台账登记面积不一致。如某大厦公示面积、管理台账登记面积分别为1065㎡、835㎡,相差230㎡;某大厦公示面积、管理台账登记面积分别为3520㎡、4200㎡,相差680㎡。
建议完善项目的档案信息管理,核实项目信息,确保登记在册数量和“一图一表”数据一致、标识牌公示面积与管理台账登记面积一致。
(二)部分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缺位。一是部分人防工程设施损坏、维护不到位。有的大厦人防密闭门的密封圈已经脱落,破损较严重,影响了原有的密闭防护功能。二是部分人防工程违规改变平时用途。人防工程排风机房改为保安就餐点,机房周围摆放桌椅、沙发等物件。
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核实,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人防工程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四、审计建议
1、加大宣教与培训力度。广泛宣传人防性质、职能、人防法律法规、人防建设成就,使人防宣教与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居民的防空防灾意识和国防观念;提升对人防管理员的培训频次,切实提升管理人员技能水平。
2、优化日常检查和巡查机制。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应有机结合,不留盲区。特别是要强化早期项目的检查,对达不到人防标准的应采取维修和改造措施,不具备改造条件应及时报废和封存。对竣工验收后未及时报备登记的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备案,纳入日常监管。
3、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人防设施台账管理,实现监管能力倍增,并根据省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公示标准。严谨建立相关数据库系统,形成规范完善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奠定人防智慧化管理的信息基础,提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