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审计局关于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 10:42:19
来源:区审计局 点击率:

西审公告〔2017〕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 西湖区审计局对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至2016年底,区本级一级预算部门58家,区财政实际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合计1309136.0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465548.97万元,基金预算312421.65万元。预算执行率较高,2016年区本级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的执行率分别为91.97%和99.85%.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欠科学,个别单位年初项目预算按照上年预算编制,未考虑实际工作计划,导致年初项目预算未实施,财政于年末收回预算资金42.27万元。

2、预算执行进度方面。一是会议费培训费执行率不高。2016年各部门以培训费、会议费名义分别安排预算641.04万元和239.18万元,实际执行率分别为70.96%和58.17%。二是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使用效益低。2015年和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困难救助资金预算安排金额分别为406万和200万元,实际执行仅为49.85万元和18.9万元。三是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2016年11月预算安排引进扶持资金57.15万元,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已下发,但至2016年底仍未支付,预算安排人才梯队建设扶持资金90万元,当年追减64.35万元。

3、预算执行规范性方面。一是部分单位下属站所存在镇街和部门两头开支情况。二是合同款支付不规范。某地铁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以及项目结案报告后1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尾款。实际该单位在项目尚未结案时支付了全部合同费用。

三、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升预算刚性。一是各部门按照工作实际需求编制预算,杜绝无实际用途的项目编制,切实提高部门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培训费和会议费从项目经费中提出并单独编制后,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编制,在使用时优先使用已安排的培训会议专项经费。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对于缺乏立项依据、上年执行不充分以及项目编制欠精细的项目支出,按照一个口径该核减的必须适量核减。

2、强化部门预算执行,规范预算支出。一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部分项目执行期限较长的,从年初就应该开始实施,不得因为未及时开展的原因,造成当年预算执行不到位。二是加快出台医疗困难救助政策,按照省市要求扩大补助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将医疗困难救助及时支付给最需要政府帮助的人群,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规范三部门下属单位的支出,结合我区四个平台建设,由财政牵头,部门和镇街协商经费支出方式,确保相关经费在一个口子安排和支出。

3、强化部门预算考核,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把部门预算资金绩效情况与下次项目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条件成熟时,财政部门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提供给政府,作为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中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