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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及区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建议书》(西组〔2017〕11号)的要求,按照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将对王氢同志任留下街道党工委书记、谢素勤同志任留下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王氢同志任街道党工委书记、谢素勤同志任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徐超超 联系电话:81060921
邮箱:xucc@zj-hzhaudit.gov.cn
监督电话:87961074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
邮编: 31001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西湖区审计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