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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204-7/2017-01172
文号
公布日期
2017-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统一编号
关于调整2015年西湖区本级收支预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6-20 14:15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2015年西湖区本级收支预算的报告
(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西湖区财政局 何加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运行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区审时度势,积极应对,1-10月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21亿元,增幅16.78%,总量和增速均位列全市十三个区县第三,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为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收支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国家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出的新举措、对加大消化存量资金和严格控制国库库款水平提出的新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离退休费政策作出的调整等因素,均给区本级年初预算执行带来重大影响。
受西湖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及方案报告如下:
一、年初预算情况
2015年2月,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15年全区预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56亿元,按现行体制结合今年的收入结构测算,全区当年可用财力约为46.67亿(含教育费附加及转列基金等专项资金当年可用财力4.68亿元,下同),其中区本级当年可用财力约为33.78亿元。按照决算实绩,加上2014年区本级净结余1.42亿、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2015年区本级年初预算可用财力约为37.71亿。年初预算区本级安排一般性预算支出36.47亿元(含教育费附加及转列基金等专项资金当年支出3.47亿元)。收支相抵后,2015年区本级预算滚存结余约为1.24亿元,其中一般性预算结余约200万元、教育费附加及基金等专项结余约1.22亿元。
二、补充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其他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区级财政经清理可以盘活存量资金11.62亿元。 分项目情况如下:
1.按文件要求,区级一般公共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经清理,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为7.1亿元,其中镇街财力结余4亿元,教育附加、水利、残保等专项结余3.1亿元。
2.按文件要求,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结转资金规模超过30%部分,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经清理,全区超过30%部分的政府性基金结余为2.01亿元。
3.按文件要求,部门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经清理,部门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为2.51亿元。
上述盘活的存量资金按国务院及财政部规定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统筹使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情况如下:
1、区本级存量资金5.11亿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专项结余)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部门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51亿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及部门项目结转结余)收回后统筹使用;
3、镇街财力结余4亿元暂不调入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整后,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在年初预算1.5亿元基础上增至6.61亿元。
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新增项目支出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项目支出需求等,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项目支出5.07亿元,相应增加区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亿元,区本级2015年一般性预算支出拟由年初的33亿元增至38.07亿元,较2014年增加支出9.36亿元,增幅达到32.60%。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需增加支出约2亿元(实际增支总额约为2.51亿元,其中0.51亿元通过收回部门预算结转资金后统筹安排)。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18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等文件要求,我区积极落实改革工作。根据目前测算,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净增额合计约1.4亿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离退休经费支出缺口约3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需承担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净增额约8000万元,共计2.5亿元左右。
2、增人增支、协税护税招商引资等支出增加约8000万元。
3、企业扶持政策兑现增支约2.28亿元。2014年12月,在国务院出台《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后,我区按照要求暂停待清理规范的优惠政策兑现。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3亿元主要用于省市政策配套及其他符合规范的政策兑现。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明确在总体原则不变的基础上,设置政策过渡期。我区立即专题研究梳理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并在今年兑现落实部分前期暂停的优惠政策,即2015年需对2013年部分未兑现项目和2014年应兑现项目进行兑现。据测算,今年全年需兑现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资金共计5.28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缺口约2.28亿元,需通过此次预算调整支出。
上述项目列支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54亿元,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低于2015年区本级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符合国务院文件规定。区本级一般性预算滚存结余约为200万元(暂未考虑2015年超收带来的结余增长)。
由于2015年收支预算仍在执行过程中,收支预算执行数仍有可能变动。
四、统筹部门预算结转资金安排新增项目支出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及《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的统筹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为避免重复列收列支,我区已按文件规定增设相应的政府收支科目和总预算会计科目,资金收回和支出均通过“暂存款”科目反映,不增加本年支出。本次清理的部门预算结转资金2.51亿元,用于下述方面:
1、我区国有企业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随着转塘“云栖小镇”、“西溪谷”等项目区块的开发,为构建更大更有效的融资平台,向杭州西湖投资有限公司注资2亿元,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3.6亿元增加到5.6亿元,使其更好地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部分资金0.51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