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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7-01737
文号
西政办〔2017〕82号
公布日期
2017-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7-0009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17〕82号)
发布日期: 2017-08-01 10:2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西湖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西湖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教育工作水平,确保西湖教育出成绩、出人才、出成果、出经验,持续走在省市前列,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队伍为保障,着力深化幸福教育强区行动,加快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为打造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贡献重要力量。
二、主要举措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配套学校建设。制定实施新一轮教育基本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三墩、蒋村、留下、之江等区块教育配套建设,到2020年,新增配套学校(幼儿园)30所以上,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挖掘现有教育资源。通过新建、置换、改扩建等形式,扩大教育容量,缓解局部地区入学入园紧张问题。适度完善教育布点。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20年,新增布点民办学校6所、民办幼儿园若干所和特殊教育学校1所。
2、提升优质教育品牌。充分发挥名校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高起点办学,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提升“名校带新校”模式。加强名校集团化办学的边际和运行机制研究,支持名校集团下属校园区在成熟基础上独立办学,鼓励名校派出优秀管理团队领办新校,促进新办学校快速成长。提倡鼓励“名校带普校”模式。完善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机制,实现区内校际结对全覆盖,制定结对学校交流共享的内容和标准,将优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方法传递到普通学校,着力打造新优质学校。探索实践“名校带民校”模式。遴选区内优质公办学校,通过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教育品牌,通过办学联合体和高起点多样化办学,缩短优质民办学校培育期。
3、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弘扬“爱岗敬业、博学精艺、无私奉献”的教师精神,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优化教风学风,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加大教改指导力度。适应教育新形势,优化教师进修学校运行机制,强化教研、科研管理职能,核增教研员队伍编制,加大教研人员考核奖励力度,推进学科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教学管理水平。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对中小学教育质量全面开展评估监测,促进校本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提升。设立教育质量奖,对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进行奖励,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探索基于技术的学教方式创新,积极培育技术支撑的学科教室项目,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到2020年,全区市级智慧校园达30所以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学校结对、海外研训、国际理解教育等教育国际化项目,到2020年,全区市级国际化示范学校达10所以上。
4、壮大名优教师队伍。建好校(园)长队伍。加强校(园)长梯队建设,设立名校(园)长工作室5-8个,遴选名校(园)长培养对象30名,每年选派30名优秀青年后备干部到知名院校或综合岗位挂职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提升我区校(园)长在省市的影响力。培养引进教育人才。出台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新增全区教育人才专项经费(每年3000万元)用于培养和引进名师名校长,到2020年,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50名以上,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1500名以上。提高教师待遇。着力优化教师考核机制,逐年提高教师年度目标考核奖,收入分配上向优秀管理者和骨干教师倾斜。
5、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民办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加大硬件支持。加强国有教育资源资产使用管理,在场地租赁、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优惠政策。积极引进优质民办教育品牌,区政府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等。对办学质量优异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加强人才支撑。新核定增加200名事业编制,用于区国有公司举办的民办学校引进名校长、骨干教师和优秀应届毕业生,并适度提高区国有公司举办的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薪酬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民办学校任教。扩大办学自主权。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招生自主权和分配自主权。鼓励民办学校在办学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加大对学校作出贡献的教师、管理干部及出资人的奖励。
6、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枢纽,以全面优化教育结构为重点,统筹和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按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逐年提高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扩大普惠性资源覆盖面。拓展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延伸。加强高中教育。深化高中课程和综合评价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持续发展。做优校外教育。高标准建成之江青少年活动中心、蒋村青少年活动中心,增配校外教育人员编制,激活青少年宫运行机制,让优质校外教育资源惠及全区少年儿童。完善终身教育。积极推进市民终身学习圈建设,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工作,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完善区教育、财政、发改、规划、住建、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和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有序。
2、加强督导评估。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督导,加大对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教育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专项督导,并把督导结果纳入对部门、街道的考核。进一步优化督学责任区工作,加强对学校办学质量、全面育人等方面的评估,促进西湖教育迈上新台阶。
3、加强氛围营造。保护教师专业尊严,加大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大力宣传教育工作成果和先进教师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鼓励企业、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通过西湖区教育基金会等国家指定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为西湖教育提供捐赠,形成“尽心尽力办教育、齐心协力兴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本意见自2017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