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7浏览次数:字号:[ ]

西湖区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报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美丽办〔2017〕16号文件规定,我区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报名工作8月8日正式开始,各单位根据资质类别情况自愿申请加入预选名录,在报名时间内向西湖区林业水利局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具体文件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http://www.hzxh.gov.cn)—关于印发《“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10日(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西湖区林业水利局(西溪路550号西溪新座5幢709室),联系人:曹剑,联系电话:85022492。

      三、各单位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预选承包商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4、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5、承诺书。(附件3) 

6、单位开具介绍信或委托书。

                              西湖区美丽镇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湖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西美丽办〔2017〕16号





 

关于印发《“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

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项目绩效和工程质量安全管   行动”改造类项目简易审批、招标流程〉(试行)的通知》(西

美丽办〔2017〕1号)、《西湖区“美丽西湖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五次和十六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2017〕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制定的《“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湖区美丽镇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湖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

名录管理办法(试行)

 

  一、“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是指,对拟参与“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项目的承包商进行公开、集中、规范的综合性审查,确定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名单。

  二、对参与“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实行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

  三、西湖区美丽镇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美丽西湖行动”两办)牵头负责“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以下简称预选名录)的确定和管理。

四、西湖区“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按照“三重一大”程序确定委托单位的,以及采用邀请招标的,相应单位应当从水利工程预选名录中产生。

五、西湖区林水局负责集中受理西湖区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并完成初审,“美丽西湖行动”两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进行审查确定。

(一)“美丽西湖行动”两办通过西湖区政府网发布预选名录申请受理通知,并公布有关事项。

(二)企业根据资质类别情况自愿申请加入相应的预选名录。在受理通知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内向西湖区林业水利局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三)受理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经西湖区林业水利局初审后,由“美丽西湖行动”两办牵头,组织监察委、发改、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及专家按照《“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评审办法》审查,得分6分及以上企业为预选承包商初选企业。施工类企业预选承包商不少于7家,监理和设计咨询类企业预选承包商不少于5家,每类名录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设计单位除外)少于规定数量的,全部入库。

(四)初选企业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列入预选名录的企业名单,并在西湖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建设单位应在水利工程预选名录库中确定单位参加邀请招标。但对具有控股关系的关联承包商,或有直接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邀请参加投标。

  七、申请加入预选名录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需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并需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注册登记。

(三)设计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

(四)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五)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商申请企业需为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参加过西湖区峰会项目、五水共治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且表现优良的,企业资质等级不限。

  八、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公示之日的上一年度中,在杭州市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进入预选名录:

  (一)因在水利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受到2次(含)以上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或受到1次(含)以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或因不良行为被书面通报2次(含)以上的。

  (二)因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民工工资,或因拖欠民工工资、内部管理不善等企业自身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通报的。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2次(含)以上一般事故的。

  (四)因组织管理不力、施工力量不足等原因,导致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或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受到通报批评的。

  (五)在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投标和工程变更、工程决算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且性质恶劣被水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认定、查处并通报批评的。

  (六)因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场行为受到限制的。

  九、企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一)预选承包商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五)承诺书。(附件3)

  十、加入预选名录的承包商有下列行为的,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已被限制市场活动的,在被限制期间暂停预选承包商资格。

(二)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对承包商做出的履约评价,经综合评分后低于规定标准的,暂停预选承包商资格1—3个月。

  (三)工程中标后在规定期限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暂停预选承包商资格6个月。

  (四)拒绝配合依法检查和行政调查的,暂停预选承包商资格1—3个月。

  十一、承包商在进入预选名录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美丽西湖行动”两办核实后直接清出预选名录:

  (一)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申请进入预选名录时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

(三)被建设单位列入邀请名单后,拒绝参加投标的。

(四)在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的。

(五)经“美丽西湖行动”两办核实认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

(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

(七)被“美丽西湖行动”两办勒令清场的。

十二、暂停预选承包商资格的企业和清出名录的企业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上公布。

十三、本办法自发文起生效,试行期一年。

十四、本办法由“美丽西湖行动”两办负责解释。

 

附件1:

“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主项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

许可证书编号

(水利施工企业填写)

企业增项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申请类别


是否参加信用等级评价


是否存在《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行为的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评审办法

序号

类别

分值

得分

1

资质等级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得2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得1分综合甲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得1分。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得2分,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1分。

水利类设计咨询行业甲级得2分,专业甲级得1分,水利行业乙1分。(设计咨询企业以设计资质打分,得分不累加)

0-2分

2

管理体系

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获得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获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没有不得分。分数可累计,最高得3分。

0-3分

3

信用情况

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评定等级得2分;

AA级“守合同、重信用”评定等级的得1.5分;

A级“守合同、重信用”评定等级的得1分;

没有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为:评定证书)

0-2分

4

注册情况

注册地杭州市得1分;

注册地在杭州市以外的不得分。

0-1分

5

表彰情况

获得区级及以上峰会项目、五水共治项目表彰的荣誉,得2分;

其他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得1分;

没有不得分。

0-2分


满分


10分

附件3:

设计咨询单位承诺书

 

致:西湖区美丽镇村建设办、环境整治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同时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完工,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依法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同时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2、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投标标文件编制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在项目设计、施工期间,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行本项目设计工作职责,人员不作调整。

4、我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5、我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我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7、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工程设计中未履职履责到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8、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业主方做好招投标及后续施工的服务工作。

 

设计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致:西湖区美丽镇村建设办、环境整治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同时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完工,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不进行违法分包、转包。

2、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投标标文件编制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按照投标文件中名单、履职率安排到岗,人员不作调整。

4、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6、我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7、我方承诺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8、我方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

9、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我方承诺我们无条件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施工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承诺书

 

致:西湖区美丽镇村建设办、环境整治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同时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完工,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投标标文件编制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监理工作。  

3、我方承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投标文件中名单、履职率安排到岗,人员不作调整。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5、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保持廉洁自律。  

6、因我单位原因没有履行承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单位愿意按照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处罚)。

7、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我方承诺我们无条件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监理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16号关于印发《“美丽西湖行动”水利工程预选承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最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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