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根明:统一思想 坚持原则 加快实施
发布日期:2017-08-07浏览次数:字号:[ ]

  8月4日下午,西湖区召开村级留用地建设管理动员大会,通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委书记章根明讲话。区领导沈波、陈白磊、柴闻乐、陈星豪、董清源参加。会上,28个村级留用地建设项目涉及的村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章根明指出,留用地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维护被征用土地群众利益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自实施以来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拥护。区委区政府下定决心加强村级留用地建设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要按照要求,强化管理,有序推进留用地建设的管理工作。

  章根明强调,下一步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政治意识,严明纪律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要深刻认识到统一加强规范全区留用地建设管理,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有利于早日发挥效益,有利于统一全区政策,有利于保护干部队伍。二是坚持原则。要坚持壮大集体经济的原则,通过统一合作和开发,建设精品项目,提高村社资产;要坚持维护股民、村民利益的原则,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为股民、村民着想;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传达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具体要求,指导工作实践;要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各方要相互协调,加强联系,取得共识,提升效益。三是加快实施。各镇街、村社干部要在想明白的基础上,做好引领作用;要认真做通群众工作,注重宣讲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纠纷,因势利导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抓紧完成做地工作,加强指导,做好服务,促使做地工作早日完成;要抓紧处理好与原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内容,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西湖投资集团要加快与第一批村社进行对接,摸清情况,梳理问题,研究具体推进计划;要加快规划设计、筹资和招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抓紧做好出让、指导、农转用、土地性质转换等工作;区规划部门要主动介入,优化方案,全面梳理用地性质,确定规划功能;区农办要加强对经济合作社、相关实体经济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区财政、审计、法制办等部门要对留用地项目资金、筹组、使用加强指导和监管;区商务局要加强对招商工作的指导;区发改局要对留用地项目优先列项,加快审批;区住建局要加强物业的引导和建设的管理。相关区领导要加强研究,加强协调,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党员干部要提升领导能力,提高政治素养,强化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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