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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10-0/2018-01748
文号
西农〔2018〕99号
公布日期
2018-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农业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无效
政策原文
关于《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1-21 17:14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18〕66号),特制订《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18〕9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实施目标、申报对象、项目类别、项目投资要求及资金扶持额度、申报材料、申报立项验收和拨付程序、管理与监督等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实施目标。通过智慧农业、农业科技、现代农村民宿、美丽田园等项目的实施,提高农业科技化程度,加快美丽田园建设,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第二部分是申报对象。在西湖区范围内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技术研发,民宿、农家乐经营的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均可以申报;近两年内出现过重大事故和财政扶持项目审计违规行为和有不良记录、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不得申报。
第三部分是项目类别。《实施细则》将项目归纳为智慧农业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现代农村民宿项目、美丽田园项目、新发展西湖莼菜种植基地项目等五种项目类别,申报主体对照要求选择合适的项目申报。
第四部分是项目投资要求及资金扶持额度。申报以上五种项目时,必须达到一定的投资要求,补助比例结合省市有关文件,五类项目均有投资比例和上限。
第五部分是申报材料。五类项目均需提供《西湖区农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表》,并根据实际需要,五类项目分别提供其他所需资料,《实施细则》将材料清单罗列清楚。
第六部分是申报、立项、验收和拨付程序。该部分明确了申报程序、申报时间、评审立项、验收核查、资金拨付等具体事宜,《实施细则》对项目执行过程有较清晰的罗列。
第七部分是管理与监督。该部分明确了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属地镇街以及申报主体的职责分工。对项目财务、实施进度、绩效考核等作了要求,并要求信息公开、透明。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构: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解读人姓名:谢素勤(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