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审计局关于国有企业经营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1:24:53
来源:区审计局 点击率:

西审公告〔2018〕5号

西湖区国有企业经营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于2018年9月14日出具,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区四大平台公司完成了组建,四大平台公司主要的职能是承担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融资、土地整理开发、拆迁安置房、公共基础(教育、城市维护)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安置房物业管理,国有股权投资管理,国有资产整合重组,国有股权资产管理和运作、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国有资本投融资、国有资产运营处置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审计评价

1、国企平台强化履职,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西湖投资”推进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引入7家知名企业共同开发,借力合作单位各方面的优势,提升项目开发品质。同时在做好第一批28个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区留用地布局优化研究,进一步完善留用地布点规划,实现跨经合社乃至跨街道布局,提升留用地的价值和招商竞争力;“西湖城投”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6亿元,涉及项目涵盖教育配套、城市路网、拆迁安置等,完成出让2宗地块共106.32亩,合计金额49.83亿元;“之江城投”推进双浦镇美丽乡村、小城镇综合整治项目以及治水剿劣等公益项目建设,出让土地共9宗(约440亩)储备地块6宗(约498亩),做地23宗(约1585亩),完成双浦镇1700亩水田垦造;“之江经营”推进龙坞茶镇创建、国资整合以及龙坞茶镇·九街、葛衙庄安置房、兔子山生态公园、西湖第一实验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

2、逐步完善内控管理,促进企业规范运行。各国企平台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强化了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重大投融资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如“西湖投资”出台《杭州西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费用报销与对外担保审批制度》等多个制度,做到主要领导对财务、人事等“五不直接分管”,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经集团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分工责任制执行到位;“西湖城投”构建了以紧盯廉政风险点、狠抓基建主线、融合面上考核的“点、线、面”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以乙方合理利益保障机制为主载体的外部监督制度的项目“3+1”管控体系,形成了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火墙”;“之江城投”出台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内控管理等7大类41项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较为健全、财务审批流程较为规范;“之江经营”出台1项工程内控制度和6项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务预算管理办法、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济合同内审制度,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注重审计端口前移,防范经营风险。

3、建立国资监管体系,助推我区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体系为目标,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向国有企业外派董监事,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出台《西湖区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西湖区区属企业工资性收入预算管理办法》、《区属国有企业非生产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西湖区国有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操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国有企业运作,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运营能力总体偏弱,资产使用绩效低。

一是大部分国企未能自负盈亏,二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偏低,三是个别国企平台未能整合彻底。

(二)融资管理欠规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一是总体资产负债率偏高,二是存在一头多贷情况,三是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四是债务资金使用欠规范。

(三)内部管理待完善,内审作用发挥不够。

1、国有企业本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超进度发放薪酬,二是个别项目存在先开工后邀标情况,三是支付外借下属非控股企业人员费用。

2、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是超标准发放薪酬,二是现金管理不规范,三是子公司开户未经竞争性存放,目前“西湖城投”均已将上述子公司账户纳入竞争性存放。

四、其他方面问题

审计在对“之江城投”融资事项审计时延伸至双浦镇负责具体实施的集体土地流转项目,发现存在土地流转补偿款超额赔付;土地流转所购苗木管理缺位;截至审计日,部分一期土地流转涉及经营户仍未签约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国有企业考核,强化市场运作。

一是不断完善分类考核制度,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企业市场运作意识,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的经济资源要素,将部分公益性项目投资纳入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和年度预算,按照法定或者约定方式支付代建费。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一是进一步整合区内优质资源资产,扩大国企资产规模,充实国有企业实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二是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和项目管理,发挥成本核算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最大限度创造利润,提高资本运营收益,切实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加快国企整合遗留问题的处理,该划转的资产限时划转,该移交的资料限期移交,确保公司结构完整、项目资料连续。

(三)建立债务应急预案,增强风险意识。

一是各国企平台应建立债务分析应急预案,定期对存量债务进行评估,分析是否能够按期足额支付到期债务和债务利息,如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的,应当提前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二是推动国企平台进一步转型,企业应为自身经营行为融资,按要求承担融资职能,企业对自身债务负责,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四)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有效发挥内审作用。

一是进一步强化国企平台内部整合,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以提高下属企业运营的规范性。二是各国企平台应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管理,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确保投资项目按序开展规范运作。三是各国企平台应当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内审制度,明确由主要领导分管,设立内审专职岗位并保证一定的独立性,有力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