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截污纳管改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1:25:36
来源:区审计局 点击率:

西审公告〔2018〕6号

西湖区2015年截污纳管改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于2017年12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本次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工程立项及审批情况

根据2015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第三批次建设计划、西湖区河道排污口治理两批次项目目录及相关区委办公纪要,确定西湖区2015年截污纳管项目共计79项,投资估算4241万元。2015年度列入计划的79个项目中,已经竣工79个,结算审计完成65个,结算尚未送审14个,尚未结算的结转下年度审计。列入本次审计范围的截污纳管项目有74个,含65个2015年项目和9个2014年以前的结转项目,投资估算共4394万元。

(二)工程组织及实施情况

截污纳管工程由西湖区运河截污纳管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设在区城管局。工程财务收支由区城管局设账核算,所有资金由区财政局集中支付。截污纳管工程设计工作涉及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9家单位;监理工作涉及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等17家单位;施工工作涉及杭州中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

(三)总投资情况

截至基准日,74项截污纳管工程的实际总投资为2257.6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2100.08万元,待摊投资157.53万元。

(四)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截至基准日,截污纳管工程已收到市、区两级财政拨款2038.85万元,市级财政拨款305万元,区级财政拨款1733.85万元。实际财务支出为2038.8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901.74万元,待摊投资137.11万元。

(五)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除17个项目由区审计局委托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实施外,其余项目由区城管局内审组织价款结算审计。列入本次审计范围的74项截污纳管工程,施工方报送总结算造价为23533770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0747400元,净核减2786370元,核减率为11.84%。

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局开展了一定的内控管理,各项建设支出手续较为完备,财务核算较为准确,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建设情况。经过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的努力,项目竣工验收已通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市区基础设施污水管网的建设,提高了污水管网系统的截污率、收集率,为西湖区“五水共治”的建设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计划管理不够严谨。一是部分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欠科学。2015年度65个截污纳管项目投资估算为3658万元,实际投资为1036.5万元,执行率仅为28%。二是部分项目取消未及时申报计划调整。2015年截污纳管项目计划立项88个,取消9个,其中7个项目未及时调整计划,涉及投资估算566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对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环节、隐蔽工程验收环节均存在不到位现象。二是对设计合同管理不到位。2015年当年实施的项目中,有8个设计合同均存在合同后补情况;个别项目存在无合同开展设计工作情况。

(三)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2015年65个截污项目均未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平均滞后约4个月,涉及金额95.86万元,其中41个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后才收取。二是部分施工项目存在高估冒算。2015年截污纳管工程送审造价为23533770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0747400元,净核减2786370元,核减率为11.84%。根据国家审计署等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此外根据《西湖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将审计结果作为财政拨款依据,同时对核减额按5%-10%的比例予以收缴,计228545元上缴区财政专户(其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228545元,由建设单位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

三、审计建议

西湖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论证,在项目论证阶段开展切实、充分的场地勘察与情况了解,提升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把控,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合同职责;规范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认真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需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规定开展,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应按照内控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