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1:27:47
来源:区审计局 点击率:

西湖区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的审计综合报告,于2018年3月1日出具。本次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西湖区通过实物安置、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6763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西湖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368套,新开工面积39.76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任务1396套。实际均已按目标完成。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2017年,西湖区通过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银行贷款、其他融资等方式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79500万元,其中: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0000万元,银行贷款67000万元,其他融资2500万元。2017年度完成投资额3567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西湖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逐级目标责任管理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推动安置房建设、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拆迁和建设推进力度,为城市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推动条件。2017年,西湖区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面积356.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2368套、竣工1396套。

(二)加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安置房加快建设。2017年,全省城镇安居工程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00%,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达24.12万平方米。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和社会融资支持力度,为城镇安居工程提供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67000万元,为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方式并举,大幅改善家庭居住条件。2017年西湖区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实行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并举的政策,通过提供实物住房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6763户,其中货币补偿款安置815户,实物安置5948户,大幅改善了城市棚户区家庭的居住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前期审批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保障性安居工程前期审批时间占用建设周期较长,从调查来看,一般保障性安居工程从立项到开工需要2-3年的前期审批周期。调查表明,随着城中村改造力度的加强,城区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求大幅增加,一年仅申报一次的农转用审批、日趋紧张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占水补水平衡成为制约保障房有序高效推进的瓶颈。要破除制约因素,亟需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2、超设计概算未及时调整

审计抽查发现,个别保障房安居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超设计概算未及时调整的情况。如沈家弄村等9个村农转居多层公寓及配套公建(方家畈A-R21-12、A-R21-13地块)项目,施工招标价总和超过了设计建安概算,目前项目已经竣工。截至审计日,沈家弄村等9个村农转居多层公寓及配套公建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调整尚未全部完成。

3、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监理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如双浦单元(R21-A05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及配套公建项目,存在总监和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台账记录不完整、监理旁站不到位等情况。建设单位对于监理单位的监管也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四、审计建议

(一)加大政策落实,提高前期审批效率

审计建议结合市、区两级相继出台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将审批由原来的串联式向并联式发展,省市等相关部门在指标分配时要向保障房项目倾斜,保证政策真正为保障房项目审批保驾护航。

(二)加强投资概算控制,及时调整概算

建设单位要加强投资概算控制意识,避免超概现象的发生。对于出现的超概算情况,要及时开展概算调整工作,加快完成设计概算的调整。

(三)加大监理监管力度,规范行业市场

省市建设业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监理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长效的监督机制。出台相应的制度,明确处理处罚的力度,规范监理不监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