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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及区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建议书》(西组[2018]9号)的要求,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将对胡志刚同志任蒋村街道党工委书记、韩斌同志任蒋村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胡志刚同志任街道党工委书记(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韩斌同志任街道办事处主任(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8月17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袁婧 联系电话:88807436
邮箱:yuanjing@zj-hzhaudit.gov.cn
监督电话:87961074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
邮编: 31001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西湖区审计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