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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和《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精神,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学前【2015】40号),结合本区实际,经幼儿园自主申报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杭州市西湖区蓝精灵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希望幼儿园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为老百姓提供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