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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9-02112
文号
西政办〔2019〕11号
公布日期
2019-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9-0002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标准(2019版)的通知
(西政办〔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03-14 14:3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标准(2019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标准(2019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管理,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标准化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实际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主要为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总投资估算的确定、工程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提供参考依据和衡量尺度。建设单位应根据“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结合本标准进行限额设计。
第三条 根据我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需求,本标准目前主要分为道路桥梁、安置房、学校建设、行政办公用房装修、河道整治、绿化、美丽家园、村庄整治和公共停车场九大类。今后将根据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需求逐步补充完善。
第四条 本标准中项目总投资包括工程建安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其中工程建安费用按本标准执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各类规费及基本预备费,行政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按10%计取,其余项目按20%计取。
第五条 本标准分为综合标准和明细标准表。实施内容暂时难以明确的按下文综合指标作为上限控制。工程实施内容基本明确的按具体建设控制明细标准表执行。
第六条 本标准设立附加调整系数,按照工程复杂及重要程度分为简单、一般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为简单0.85;一般1.0;复杂1.15。具体根据区政府确立的重点项目名录和工程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第七条 本标准不包括项目前期阶段可能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涨价预备费、筹集资金产生财务费用、工程范围以外的一般设施设备采购及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本标准中未考虑采用高档、进口材料或设备。
第八条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建设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定期对本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必要性适时调整。
第二章 道路桥梁工程
第九条 本指标所指的道路桥梁工程,主要指大市政道路、支小路项目和一般的简支梁桥,不包括快速路、高架桥、隧道等。道路工程综合指标按1200-1300元/平米控制,桥梁工程综合指标按8000元/平米控制。
第十条 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人行道、车行道、雨污水工程、路灯工程、标志标线工程、智能化工程、电缆沟工程和城市家俱。
第十一条 桥梁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桥下部结构工程、桥上部结构工程、桥面人行道和车行道。
第十二条 海绵城市、挡墙工程、道侧绿化工程、沥青稳定碎石层发生时参考明细标准表的非常规项目计取。
第十三条 本标准不包括给水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以及电力工程中的电缆和设备费用。
第十四条 如工程中存在重大特殊地质状况需特别处理的,存在挡墙工程、道侧绿化以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或下穿铁路、绕城、中高压燃气管道以及军用光缆改造等特殊情况的,建设费用另行考虑。
第三章 安置房工程
第十五条 本标准所指的安置房项目,是指区政府投资的新建农转居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工程。不包括教育、医疗机构及公共服务网点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安置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上工程、地下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同时考虑了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因素。综合指标按3200-3500元/平米控制。
第十六条 地上工程包含上部主体结构、内部简装、外墙装饰、公共部位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及电梯工程等。装配式建筑PC率按20%计。
第十七条 地下工程包括地下室主体结构、土方工程、内部简装、公共部位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及空调、消防及弱电工程等;不包含桩基工程、围护工程等。
第十八条 单独基坑围护工程主要指三轴水泥搅拌桩、钻孔灌注桩基坑围护,包括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砌体、钢筋混凝土围护主体等。因地质情况在各地区差别较大,本指标按常用情况一般水平测算。
第十九条 桩基工程根据一般的地质条件,按照常用的钻孔灌注桩考虑。
第二十条 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交通设施工程、景观工程、围墙工程、市政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和弱电工程等。
第四章 学校建设工程
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所指的学校建设工程,是指政府投资新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以及配套公共停车场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建筑、地下停车库、二次装修、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同时考虑了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因素,不包括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超常规建设标准的内容。综合指标中学建设费用按5300元/平方米控制,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费用按5100元/平方米控制。
第二十二条 教学建筑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多功能教室、行政楼、食堂及风雨操场、学生宿舍等建设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地下停车场库按一层地下室考虑,主要包括围护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内容。
第二十四条 二次装修控制标准仅适用于新建学校在已完成土建工程的基础上实施的二次装修。
第二十五条 室外及其他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围墙工程、标识标线等施工内容。
第五章 行政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第二十六条 本标准适用于区政府投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行政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综合指标一般按800元/平米控制,具体包括分为办公室和公共区域两部分。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指工作人员办公及储藏空间、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保安室、财务室、弱电机房、监控室、仓库、备用间等。
第二十八条 公共区域指门厅、走廊、电梯厅、楼梯间、餐厅、卫生间、茶水间、接待室及公共服务大厅等。
第二十九条 拆除工程、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窗户工程发生时参考明细标准表的非常规项目计取。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礼堂等有演出功能或有声学设计要求的特殊功能性空间等,发生时另行计取。
第六章 河道整治工程
第三十条 本标准适用于区政府投资的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清淤工程、护岸工程和河道绿化工程。具体指标详见明细标准表。
第三十一条 清淤工程根据施工工艺分挖泥船带水挖运、围堰干水陆运两种。
第三十二条 护岸工程根据护岸材质的不同分为块石护岸、混凝土护岸、松木桩护岸等。护岸中如涉及基础桩基工程的,费用另行考虑。
第三十三条 河道绿化工程根据施工内容及档次分为纯绿化、景观绿化两种。其中景观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园路铺装、给水工程、路灯工程、市政家具等内容。如由于地形原因,需实施大量土石方工程的,费用另行考虑。
第七章 绿化工程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所指的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公园、道侧绿化、行道树、和临时绿化工程。综合指标按300元/平米控制。
第三十五条 公园分为综合性公园和普通公园。其中综合性公园指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同时含有复杂的景观造型、亭台楼榭、管理用房等内容的综合服务性公园。普通公园指面积10000平方以下的小型公园或者面积大于10000平方的景观道路绿化、景观河道绿化,小区及村庄绿化参照执行。
第三十六条 道侧绿化指道路两侧(含中央分隔带)的绿化。一般包括苗木种植、园路铺装以及少量景观设施。景观大道道侧绿化可参照普通公园计取。
第三十七条 行道树主要指人行道上单独种植的乔木,包括行道树、种植穴、种植土和侧石。
第三十八条 临时绿地主要用于拆除后的临时复绿项目,一般仅包括苗木种植,以草本及灌木为主。
第三十九条 如绿化工程需要增加名贵树木、定制大型雕塑、定制标志性景石、使用特殊材料或者涉及大量土石方工程的,费用另行考虑。
第八章 美丽家园工程
第四十条 本标准所指的美丽家园工程,是指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原有住宅小区的维修、绿化美化工程。包括外立面维修、屋面维修、地下车库地面修复、小区室外道路维修改造、小区景观绿化提升等内容。具体指标详见明细标准表。
第四十一条 外立面工程主要包括外立面的修复、空调架、雨篷、防盗窗、晾衣架等四小件的拆除和新装。
第四十二条 屋面工程主要包括破损屋面的拆旧、建筑垃圾的清理(含人工搬运及外运)、并按原屋面类型重新制作完成。
第四十三条 地下车库地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原地面拆除清理(含外运),新地坪的制作。
第四十四条 小区室外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原有道路的拆旧、建筑垃圾清理和新路面的修复。
第四十五条 小区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已枯死绿化的清除外运和同类型绿化的补种,不含配套路灯工程。
第四十六条 小区室外立管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旧管的拆除外运和新管制作安装。
第九章 村庄整治工程
第四十七条 本标准所指的村庄整治工程包括立面整治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内容。具体指标详见建设标准控制表。
第四十八条 立面整治工程根据整治方式和范围分为全立面整治、局部立面整治。
第四十九条 铺装工程按铺装位置分为公共部位铺装和庭院铺装。
第五十条 绿化工程按实施部位分为公共部位绿化和庭院绿化。
第五十一条 围墙工程指农户庭院四周矮墙。
第五十二条 雨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包括市政雨污水管道、排水沟、出户管、化粪池、污水处理终端等。
第五十三条 室外照明工程主要包括村庄内的景观灯、路灯、庭院灯等。
第十章 公共停车场工程
第五十四条 本标准所指的公共停车场库工程,是指新建的一层地下公共停车场、多层钢结构立体停车库。地下公共停车场综合指标按20万元/车位控制,钢结构立体停车库综合指标按3万元/车位控制。
第五十五条 地下公共停车场主要包括基坑维护、地下建筑、种植屋面、交通标识标牌和停车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五十六条 钢结构立体停车库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机械立体车库设备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上级政府对建设标准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从紧控制。
第五十八条 本标准自2019年4月9日起开始执行,原西政办〔2017〕117号文件相应废止。
附件: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明细标准表(2019版)
附件
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明细标准表
(2019版)
一、道路桥梁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元/平米) | 备注 | |
一 | 通用项目 | |||
1 | 道路工程 | 大市政道路 | 1300 | 按道路面积计取(不含桥涵及绿化面积) |
支小路 | 1200 | |||
2 | 桥梁工程 | 平桥 | 8000 | 按桥梁投影面积计取(不含搭板面积)。若跨径为20米以下,按标准1.2倍控制 |
二 | 非常规项目 | |||
1 | 海绵城市 | 人行道差价 | 90 | 按人行道面积计取 |
2 | 挡墙工程 | 块石挡墙 | 1000元/立米 | 按挡墙全体积以立方米计取 |
混凝土挡墙 | 1100元/立米 | |||
3 | 道侧绿化 工程 | 大市政道路 | 300 | 按绿化及园路面积计取 |
支小路道路 | 250 | |||
4 | 沥青稳定碎石层 | 水稳层差价 | 100 | 按路面面积计取 |
二、安置房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元/平米) | 备注 | |
1 | 地上工程 | 2400 | 按地上部分建筑面积计取 | |
2 | 地下工程 | 地下一层 | 3300 | 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取 |
地下二层 | 3600 | |||
3 | 围护工程 | 地下一层 | 14000 元/米 | 按围护工程长度(米)计取 |
地下二层 | 34000 元/米 | |||
4 | 桩基工程 | 1000 | 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取 | |
5 | 室外工程 | 650 | 按室外工程面积计取 |
三、学校建设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中学指标值 (元/平米) | 小学指标值 (元/平米) | 幼儿园指标值 (元/平米) | 备注 |
1 | 地上建筑 | 3100 | 2900 | 2800 | 按地上建筑面积计取 |
2 | 地下建筑 | 4800 | 5200 | 5500 | 按地下建筑面积计取 |
3 | 二次装修 | 750 | 750 | 900 | 按地上建筑面积计取 |
4 | 室外工程 | 600 | 450 | 350 | 按室外占地面积 |
5 | 总体指标 | 5300 | 5100 | 5100 | 按学校建筑面积计取 |
四、行政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元/平米) | 备注 |
一 | 常规项目 | ||
1 | 办公室装修 | 700 | 按装修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取 |
2 | 公共区域装修 | 1300 | |
3 | 综合指标 | 800 | |
二 | 非常规项目 | ||
4 | 拆除工程 | 300 | 按拆除部分建筑面积计取 |
5 | 窗户工程 | 700 | 按窗洞面积计取 |
6 | 空调工程 | 450 | 中央空调,按建筑面积计取 |
7 | 弱电智能化工程 | 120 | 按装修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取 |
五、河道整治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1 | 清淤 工程 | 挖泥船带水挖运 | 120元/立米 | 根据测绘清淤方量计取 | |
围堰干水陆运 | 190元/立米 | ||||
2 | 护岸工程(单侧) | 块石 护岸 | 护岸费用 | 600元/立米 | 按照挡墙体积(含垫层、基础、压顶等)计取,挡墙体积暂不明确的按河道长度计取 |
2400元/米 | |||||
围堰及其他费用 | 360元/立米 | ||||
1450元/米 | |||||
混凝土 护岸 | 护岸费用 | 800元/立米 | |||
1200元/米 | |||||
围堰及其他费用 | 300元/立米 | ||||
450元/米 | |||||
松木桩 护岸 | 护岸费用 | 1600-2100元/米 | 桩长4-6米,按河道长度计取 | ||
围堰及其他费用 | 500-800元/米 | ||||
3 | 河道 绿化 | 纯绿化工程 | 250元/平米 | 按河道两侧绿化面积计取 | |
景观绿化工程 | 350元/平米 | 按河道两侧景观绿化面积计取 |
六、绿化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元/平米) | 备注 | |
1 | 公园 | 综合性公园 | 500 | 按公园面积计取 |
普通公园 | 350 | 按公园面积计取,小区及村庄绿化参照执行 | ||
2 | 道侧绿化 | 250-300 | 按绿化及园路面积计取 | |
3 | 行道树 | 1000元/株 | 按行道数株数计取 | |
4 | 临时绿化 | 65-80 | 灌木占比10-30%,按绿化面积计取 |
七、美丽家园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元/平米) | 备注 | ||
1 | 外 立 面 | 外墙面修复 | 面砖 | 150 | 按外墙面砖面积计取 |
涂料 | 130 | 按涂料面积计取 | |||
空调架(含空调移位) | 520元/米 | 按延长米计取 | |||
1000元/个 | 按个计取 | ||||
雨篷(拆除新装) | 260 | 按雨篷面积计取 | |||
防盗窗(拆除新装) | 200 | 按防盗窗面积计取 | |||
晾衣架(拆除新装) | 400元/套 | 按套计取 | |||
2 | 屋 面 | 小青瓦屋面 | 280 | 按屋面维修面积计取 | |
水泥平瓦 | 200 | 按屋面维修面积计取 | |||
平屋面 | 200 | 按屋面维修面积计取 | |||
3 | 地下车库地面修复 | 150 | 按地下室修复面积计取 | ||
4 | 小区室外道路改造 | 500 | 按小区改造的室外道路面积计取 | ||
5 | 小区景观绿化 | 230 | 按小区补种绿化面积计取 | ||
6 | 室外立管 | 80 | 按立管长度计取 |
八、村庄整治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1 | 立面整治工程 | 全立面整治 | 13万元/户 | 按整治户数计取 |
270元/平米 | 按整治建筑面积计取 | |||
局部整治 | 2万元/户 | 按整治户数计取 | ||
2 | 铺装工程 | 350元/平米 | 按实际铺装面积计取,庭院内铺装按70%计取 | |
3 | 绿化工程 | 300元/平米 | 按实际绿化面积计取,庭院内绿化按70%计取 | |
4 | 农户围墙 | 300元/米 | 按实际农户围墙延长米计取 | |
5 | 雨、污水管网 | 450元/米 | 按市政道路长度计取 | |
6 | 路灯照明 | 10元/平米 | 按市政道路、公共铺装、公共绿化面积之和计取 | |
7 | 市政道路 | 500元/平米 | 按道路面积计取 |
九、公共停车场工程明细标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新指标 (万元/车位) | 备注 | |||
1 | 地下公共停车场 | 不含停车机械设备 | 1层 | 20 | 按车位数量或建筑面积计取 | |
5000元/平米 | ||||||
含停车机械设备 | 2层 | 22 | ||||
5600元/平米 | ||||||
3层 | 19 | |||||
5700元/平米 | ||||||
2 | 钢结构立体停车库 | 2层 | 2.3 | 根据钢结构立体停车库的层数和车位数量分别计取 | ||
3层 | 2.6 | |||||
4层 | 3.0 | |||||
5层 | 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