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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西征冻[2019]040号
因杭州荡王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010600060(2018)0115杭州荡王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用房项目建设项目,经项目受理号:3720180905规划红线定址,拟征收西湖区三墩镇杭州荡王头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68公顷(10.2亩),撤村建居转为国有的土地0公顷(0亩)。四至范围:东至荡王头村、西至杭州市拘留所、南至花三路、北至紫润大厦项目。(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根据《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的规定,自本通告下达之日起,停止办理上述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及农业结构调整等有关事宜。被征地单位、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土地,不得改变农业结构改种其他作物,不得建造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突击装潢。违者一律不予补偿,不作安置依据。
特此通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