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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西湖区机构改革方案》(西委办发【2019】4号)要求,将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办公室的职责、区农业局(区林水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将区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区生态环境局。将区林水局的林业管理职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区林水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区农业局(区林水局)、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目前,本部门正在根据《杭州市西湖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开展“三定”方案制定、机构职能调整以及资产、人员、预算划转等工作,及时将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考虑到今年机构改革的特殊情况,为做好机构改革与预算编制、预算公开的有效衔接,现将经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予以公开。以下机构职能、预算单位构成、预算收支等事项,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和划转。
原西湖区农业局(区林业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原西湖区农业局(区林业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原西湖区农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9)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0)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1)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2)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事纠纷的处理。
(14)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5)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钱塘江防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6)具体承担全区林业管理工作,并接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17)具体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并接受区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原西湖区农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杭州市西湖区渔政站(参公)、杭州市西湖区城乡统筹发展办公室、西湖区杭州西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杭州市西湖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杭州市西湖区排灌站、杭州市西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杭州市西湖区南北塘江堤管理所、杭州市西湖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原西湖区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586.17万元。
(二)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6586.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6.1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6586.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79万元、农林水支出6159.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71.96万元,项目支出3714.21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四)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86.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6.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79万元、农林水支出6159.87万元。
(五)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6.17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减少334.8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6.51万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类)99.79万元,占1.51%;农林水支出(类)6159.87万元,占93.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务61.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活动费、体检费、津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52.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活动费、体检费、津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5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60.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40.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59.22万元,主要用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金。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8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日常运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0.5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行政许可成本及农机检验成本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740.8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从事农业行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日常运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事务182.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素质培训及实用人才项目经费、茶产业传承与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炒茶王大赛、西湖龙井茶手工炒制炒茶技师费、炒茶技工考评费、“一绿一红”茶品牌培育与宣传等)、整洁田园美丽农业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经费、肥药双控经费等)。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事务417.80万元,主要用于茶产业发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全域化无人机飞防作业费、植保员岗位津贴、茶园绿色防控试点补助等)、病害水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项目、重大动物及城区宠物疫病防控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事务86.8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补助、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抽样工作经费、乡镇检测室人员补贴、试剂费用、检测点检测设备更新、三品认证等项目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事务 7.50万元,主要用于渔政执法用船经费项目。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事务14.58万元,主要用于渔业、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经济统计工作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62.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事务550万元,主要用于茶产业发展—生态茶园建设及企业扶持经费(实施内容包括全域茶园有机肥普惠项目、西湖龙井茶加工企业扶持项目)。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事务9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机械补贴、农业种养植业生产管理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经费、冬种补贴、稻麦大户补贴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事务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优质龙头企业标牌制作、农产品获奖奖励、农产品展销。。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事务97.85万元,主要用于渔业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渔业增殖放流、钱塘江标准渔船更新、捕捞渔船报废补贴项目。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92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宠物免疫点公用经费、美丽乡村建设展示馆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办公楼物业及管理费。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项)事务1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宣传、植树节活动、爱鸟周宣传活动。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事务161.0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从事林业行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日常运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事务64 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西湖建设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事务40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考核经费、古树名木日常维护项目。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事务343.1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园林地托管补偿项目、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助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经费。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事务79.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专项调查、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项目。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事务12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消防管理项目、山林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事务110万元,主要用于西山国家森林公园运行维护管理、现代国有林场创建项目。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事务1189万元,主要用于排灌泵闸站维修养护经费、山塘水库长效管理项目、钱塘江标准堤塘维修养护项目、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经费。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事务558.7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从事水利行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日常运转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事务135.5万元,主要用于防潮安全管理项目、防汛物资仓储、更新、维护等。
(六)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1.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原西湖区农业局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5.22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农林水项目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7 %。主要用于接待农林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检查以及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原西湖区农业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西湖区渔政站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5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1万元,增长20.33%,主要是经费支出结构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原西湖区农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西湖区农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度原西湖区农业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18个,分别为渔业生态保护项目、农村素质培训及实用人才专项经费、农业种养殖业生产管理经费、茶产业发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经费、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森林专项调查及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经费、森林消防管理经费、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维护管理经费、排灌泵闸站维修养护经费、防潮安全管理经费、山塘水库长效管理经费、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钱塘江标准堤塘维修养护经费、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助经费、茶产业发展-生态茶园建设及企业扶持经费、森林公园林地托管管理补偿资金、森林西湖建设经费、物业及管理费等。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