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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经查,杭州藏龙茶叶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杭州藏龙茶叶专业合作社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孙芽、邵羽 联系电话:85213466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