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0-4/2019-17820 文号: 区发改经信〔2019〕42号
公布日期: 2019-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区物价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政策原文: 有效性: 废止
 
 
关于《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市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思路和布局,结合西湖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为进一步促进西湖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扶持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8〕90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8〕66号)

三、主要内容

一、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企业研制新药。新药研发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区产业化的,一类新药每个品种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二类和三类新药每个品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通过美国FDA制剂认证并在本区产业化的,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企业研发医疗器械。首次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区产业化的,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8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国内外生物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成果在我区达产后三年内对区财政贡献当年比上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资助。

五、鼓励引进技术领先企业。对全球生物技术50强、央企、主板上市等生物技术领军型企业来杭州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优先给予土地、项目等政策支持,对生物技术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年主营收入达8亿元、10亿元、15亿元以上,或年税收达3000、5000、8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比上一年度区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的30%、40%、50%的资助, 期限三年,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扩大投资、绿色发展等,具体可按以下方式予以兑付:

(一)支持企业研发投入。以企业当年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予以资助;

(二)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企业实施产业化、智能化等技术改造,可按其投资额的给予最高20%的资助;

(三)支持企业银行融资。对企业在三个月以上的银行贷款最高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

(四)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对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发展方面的投入,可按其当年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50%的资助。

四、适用范围

享受政策的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必须在西湖区内。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解读人:赵梨萍(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92931

 

索引号

00250200-4/2019-17820

文号

区发改经信〔2019〕42号

公布日期

2019-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区物价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废止

关于《西湖区关于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7-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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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市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思路和布局,结合西湖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为进一步促进西湖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扶持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8〕90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8〕66号)

三、主要内容

一、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企业研制新药。新药研发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新药注册证书并在本区产业化的,一类新药每个品种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二类和三类新药每个品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通过美国FDA制剂认证并在本区产业化的,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企业研发医疗器械。首次获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区产业化的,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三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8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国内外生物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成果在我区达产后三年内对区财政贡献当年比上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资助。

五、鼓励引进技术领先企业。对全球生物技术50强、央企、主板上市等生物技术领军型企业来杭州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优先给予土地、项目等政策支持,对生物技术产业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六、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年主营收入达8亿元、10亿元、15亿元以上,或年税收达3000、5000、8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比上一年度区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的30%、40%、50%的资助, 期限三年,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扩大投资、绿色发展等,具体可按以下方式予以兑付:

(一)支持企业研发投入。以企业当年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予以资助;

(二)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企业实施产业化、智能化等技术改造,可按其投资额的给予最高20%的资助;

(三)支持企业银行融资。对企业在三个月以上的银行贷款最高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

(四)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对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发展方面的投入,可按其当年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50%的资助。

四、适用范围

享受政策的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必须在西湖区内。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解读人:赵梨萍(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9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