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9-3/2020-0155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统一编号:
 
 
2019年度西湖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住建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与“西湖发布”网络平台联系,打造“西湖住建”政务微博微信集群矩阵。二是强化人员队伍。2019年,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均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局办公室还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派发督办信息公开相关办件。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议协调、检查通报、督查考核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条,其中文件类信息29条。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省、市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3-211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开

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我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权力清单目录增补、调整和比对规范工作,权力事项调整为101项,均在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5〕35号)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19年度共计涉处罚决定11个。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全局及区绿化办均向社会及时公开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总项、各分项及增减变化原因。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

在“兰里花苑、钱塘枫雅一期、馨和苑一区、翠苑单元03地块、双桥单元13地块、留下里三期、葛衙庄二期”等7个安置房项目现场均主动公开各项目工程概况,施工公告牌、质量监督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负责人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程创优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七牌一证,及时将工程规划、施工等情况予以公示。

(2)促进房屋征收(收购)和补偿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开展阳光征收(收购)。完善阳关征收各项举措,以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操作程序、公开评估结果、公开签约情况、公开补偿结果等具体措施确保各个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推进。有效利用阳光征收信息系统,2019年全年,新增6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项目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做好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二是规范招投标场所建设,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公开招投标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均可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三是公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可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6、推进行业监管信息公开

全区696家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相关注册登记情况、资质情况、项目备案情况等信息均可通过杭州建设信用网或登陆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9年,我局共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59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全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件,上年度转结5件,办结14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6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81000001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00000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900000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70000017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00000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99000009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000003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140000001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60000046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201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共产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10001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索引号

00250249-3/2020-0155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统一编号

2019年度西湖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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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住建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与“西湖发布”网络平台联系,打造“西湖住建”政务微博微信集群矩阵。二是强化人员队伍。2019年,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均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局办公室还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派发督办信息公开相关办件。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议协调、检查通报、督查考核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条,其中文件类信息29条。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省、市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3-211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开

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我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权力清单目录增补、调整和比对规范工作,权力事项调整为101项,均在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5〕35号)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19年度共计涉处罚决定11个。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全局及区绿化办均向社会及时公开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总项、各分项及增减变化原因。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

在“兰里花苑、钱塘枫雅一期、馨和苑一区、翠苑单元03地块、双桥单元13地块、留下里三期、葛衙庄二期”等7个安置房项目现场均主动公开各项目工程概况,施工公告牌、质量监督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负责人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程创优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七牌一证,及时将工程规划、施工等情况予以公示。

(2)促进房屋征收(收购)和补偿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开展阳光征收(收购)。完善阳关征收各项举措,以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操作程序、公开评估结果、公开签约情况、公开补偿结果等具体措施确保各个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推进。有效利用阳光征收信息系统,2019年全年,新增6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项目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做好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二是规范招投标场所建设,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公开招投标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均可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三是公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可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6、推进行业监管信息公开

全区696家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相关注册登记情况、资质情况、项目备案情况等信息均可通过杭州建设信用网或登陆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9年,我局共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59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全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件,上年度转结5件,办结14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6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81000001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00000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900000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70000017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00000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99000009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000003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140000001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60000046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201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共产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10001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