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000000-4/2020-0156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美创中心(之江文创中心) 统一编号:
 
 
2019年度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编制而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照《关于印发〈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促进阳光施政、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上下功夫,强化各项 工作落实,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则》。认真贯彻落实《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网络安全保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全年及时发布和更新动态213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站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政府网信息发布速度与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立足单位实际情况,把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加强与区各部门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间日常沟通交流,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新条例及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管委会考核无扣分,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积极按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的把握度还不够准确,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2020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确保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丰富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要求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索引号

00000000-4/2020-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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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20-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美创中心(之江文创中心)

统一编号

2019年度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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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发展中心编制而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照《关于印发〈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促进阳光施政、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上下功夫,强化各项 工作落实,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则》。认真贯彻落实《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网络安全保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全年及时发布和更新动态213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站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政府网信息发布速度与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立足单位实际情况,把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加强与区各部门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间日常沟通交流,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新条例及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管委会考核无扣分,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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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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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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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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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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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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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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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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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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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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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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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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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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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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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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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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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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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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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积极按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的把握度还不够准确,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2020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确保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丰富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要求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