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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MB1848492/2020-1191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2019年度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17:21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限和内容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样本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和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等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退役军人系统重点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退役军人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居民需求,提高退役军人部门的公信力。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上,我局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内容。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条,其中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9条。我局除了在局网站、简报等公开信息外,同时还在局机关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局机关人事、决策等重要信息。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系统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12月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我局已按规定制作处理过涉密文件,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管理,无发生泄密事件。
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及时公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定期公开等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经办科室和联系电话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做好窗口建设,做好行政许可办理的政策、程序和审批结果的公示。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按要求主动公开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和2019年“三公”预算经费。预决算内容包括区级部门收支预决算总表,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三是推进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文件、通知等政府信息,做到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根据区委宣传部宣传报道工作考核的通知,定期及时上报新闻发布会素材,通过微博、微信平台,配合推进“西湖发布”网络子平台发布、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不断提升本单位“双微”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用人制度。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人才强局”战略。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完成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实现了平稳过渡。抓好党外干部推荐工作。推动了退役军人队伍建设。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通过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完成各项信息发布。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修订《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有无扣分,无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2096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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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制发文件时尚不能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落到实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社会公众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何更加妥善地受理和办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