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9-8/2020-0154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9条次,其中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3次,政策解读回应稿件数0件,公开内容除涉及“四张清单一张网”外,还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警方提示,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分局依托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保障监督方面,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根据《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反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0

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增39

1821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601

行政强制

5

0

1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增1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7

54913734.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0000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000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0000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000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00001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11

0000011

(七)总计

22

00000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0000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还存在主动公开数量少、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个别部门对新修订《条例》的内容还不熟悉;

2、信息公开统筹规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的程序和细节还需完善,与《条例》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根据今年新修订的《条例》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和素质;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涉密内容除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0年1月2日

 

索引号

00250209-8/2020-0154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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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9条次,其中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3次,政策解读回应稿件数0件,公开内容除涉及“四张清单一张网”外,还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警方提示,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分局依托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保障监督方面,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根据《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反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0

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增39

1821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601

行政强制

5

0

1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增1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7

54913734.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0000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000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0000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000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00001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11

0000011

(七)总计

22

00000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0000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还存在主动公开数量少、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个别部门对新修订《条例》的内容还不熟悉;

2、信息公开统筹规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的程序和细节还需完善,与《条例》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根据今年新修订的《条例》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和素质;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涉密内容除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