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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 |
发布日期:2020-10-16 |
为进一步优化学后托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杭教基〔2020〕8号)精神,经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西湖区教育局、西湖区财政局会商研究,报请西湖区人民政府确定,现将小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服务对象和时间 托管服务面向小学全年段,从学生上学期间的周一到周五正常放学后开始,托管时间原则上到17:30结束,根据季节不同可做适当调整。 二、服务内容 实施“1+X”学后托管模式,“1”是指学校提供看护性质基础性托管服务,小学生在教师管理下,自主完成作业、预习、复习、阅读等;“X”是指学校安排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活动。“X”项目每次实施时间一般为2课时,1课时40分钟。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基础性托管服务免费向家长提供。“X”项目活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和成本补偿的原则,每项“X”项目活动每课时收取18-20元服务费,即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上,每课时18元;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含30人),每课时20元。由学生及家长自愿申请,学校核准后确定参加项目。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以学期为单位统一收取,收费使用财务票据,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需参加学后托管服务的,可申请按照学生资助政策给予减免。 民办寄宿制学校不适用于本次收费范围。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西湖区教育局 西湖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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