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普通教育科(语言文字管理科)
直属单位名称: 普通教育科(语言文字管理科)
主要职能:

普通教育科(语言文字管理科)。拟订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招生、学籍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育教学和评价改革以及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科技、卫生与健康、国防教育等工作。承担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爱国卫生工作。依法监督和查处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的行为。组织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所属学校(单位)共青团和学生会建设工作。

单位地址: 浙大路外东山弄59号
邮政编码: 310013
联系电话: 0571-8951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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