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3-5/2016-1306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杭州市西湖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杭州市西湖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老龄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事业,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产生或未来将要产生的经济社会问题,由政府、社会及其他力量所举办,以满足公民老年期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的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西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民生不断改善,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指引下,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全区上下坚持需求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办好养老实事,回应老人关切,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方面的生活品质稳步提高,老龄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浙江省“十佳民生工程”、浙江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政府工作创新奖等荣誉。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不断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动态增长机制,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步上升,户籍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参保率达98%,其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84%,均位列全省前列。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机制,为全区低保、三无、五保、孤寡、高龄等2万余名老年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为部分为老服务设施实施空间责任险。全区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建立了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人救助机制,率先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失独老人关爱救助服务,近2万余名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医保综合减负、社区分级转诊制度、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等使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实现全覆盖。实施企退人员和重点特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数达到10.26万份,建档率达97.81%。全面推进老年人“医养护”一体化建设,提升失能老人照护的专业化程度,探索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设置家庭病床。在村社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推进老年人心理慰藉体系建设,提倡健康科学的养生保健方式,预防和延缓老年人个体失能,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83.59岁。

三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响品牌。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美丽西湖、幸福养老”品牌,率先全国试点并出台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行业标准,首创“大爱人家”失智老人干预服务项目,延伸开展“大爱港湾——长期照护者支持系统建设”(喘息服务),建立经济帮扶、精神慰藉、服务保障等多管齐下的失独老人关爱机制,创新“三位一体”智慧养老平台,政府购买服务受益面在6%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活动中心近700个,新增养老机构9家,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35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融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率先全省完成“9046”建设目标。

四是老年居住环境极大改善。积极落实省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编制全区养老设施建设规划,整合多部门力量,通过实施“美丽家园提升改造”、“友爱·无碍”幸福出行、“十五分钟”便捷生活圈等工程,合理配置和改造全区基础服务设施,完成6个街道、16个老旧社区、204个公共服务场所为老服务基础设施改善。安装老旧住宅楼道转角爱心椅3300多张,22个社区成功创建老年宜居社区,51个单位成功创建敬老文明号。

五是公共为老服务资源统筹力度加大。党委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老龄格局更为巩固,五年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亿元,撬动并吸引近6亿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建立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工作站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组建了一支由镇街老龄专干、村社助老专管员构成的200余人工作队伍。区域联合、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为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区共设立老年人特色文化工作室20余家,老年文艺团队600多支;老年电大西湖分校率先实现实体化办学,老年大学镇街覆盖率、老年电大教学点社区覆盖率达100%,年均招生1.27万人次,参加教育比率超过15%,位居省市前列。完成区县、街镇、社区三级维权网络建设,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所有村社。积极开展“乐龄工程”和“银龄互助”活动,全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会率达100%,规范化建设率达90%。

“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相关项目

2010年

2015年

增幅(%)

生活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元/月)

999.3

1287.9

28.88

征地农转非“双低”最低基本养老金(元/月)

615

901.6

46.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养老金(元/月)

90

170

88.89

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参保率(%)

98

其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9.84

高龄津贴(元/月)

80至89周岁

50

90至99周岁

100

100

100周岁以上(含)

300

300

医疗服务

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最高比例(%)

60%

70%

16.67

区级以上老年病医院(个)

2

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

65

97.81

50.48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89

83.59

3.34

精神文化

健身苑点(个)

120

186

55

文化站(个)

6

11

83.33

文化小广场(个)

120

168

40

老年活动室(个)

87

219

151.72

老年人协会(个)

127

186

46.46

老年文艺团队(支)

322

600

86.34

老年电大教学点覆盖率(%)

97

100

3.09

养老服务

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人)

7003

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个)

12

153

1175

老年食堂(个)

4

177

4325

养老机构数(个)

8

18

125

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3.05

4.35

42.62

镇街养老(助残)员(名)

11

163

1381.82

宜居

环境

老年宜居社区

2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期间,我区老龄工作发展存在的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大老龄”协作合力有待增强。“大老龄”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是老龄工作部门间、城乡区域间的不平衡依然存在。条块化的工作格局,导致部分老龄政策呈现碎片化;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农村养老一直是老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二是服务供给侧改革尚待深化。政府的“退与进”、市场的“增与减”、老年群体的“收与支”这三个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瞄准机制、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部分服务未真正贴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刚刚起步,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提供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社会参与活力有待激发。虽然尝试了部门合作、政企合作、政社合作、政校合作等多元参与方式,但是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的支持政策有待完善、参与平台需要继续搭建,社会支持系统和家庭支持系统的建立还需花更大气力。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区人口老龄化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2016年到2020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1.09万增加到13.5万,平均每年以0.5个百分点速度递增,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的数量也将随之增长,老龄事业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从宏观政策层面看,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国务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法规、资金、队伍等各方面明确了老龄工作保障,可以说,宏观的政策保障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支持。从社会发展层面看,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和独生子女养老时代的到来以及失独家庭的增多,代际变化的新特点正在深刻影响着老龄事业发展。因此,如何协调处理好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实现老龄事业在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机遇期的新发展,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从群众需求角度看,随着老年人的健康意识、自主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老年人对老龄事业的发展充满了期待。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和追求幸福指数的期望不断提升,老龄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成为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在“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状况下,只有全社会群策群力、积极应对,准确把握老年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人口老龄化的危机才会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机遇。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老龄事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统领,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老龄事业发展全过程,贯彻落实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要求,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一形成、四领先”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老龄事业与西湖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在发展老龄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厘清政社职能边界,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平台搭建等完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为老服务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为老产业,注重发挥和保护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推动各类社会力量成为老龄服务的“主角”。

——需求导向、供给优化。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地把握老年群体需求,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丰富多元、切合实际、长效高效的公共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统筹协调、精准发力。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老龄工作支持力度,资源配置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倾斜,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村为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缩小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差距。

——法律约束、道德规范。协调各方力量,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性政策规范的创新和制定,依法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积极发挥家庭支持作用,进一步营造敬老孝老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起更为科学、完善、高效的包括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优待和社会参与等内容的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使老年人权益保护更充分,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敬老、爱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更浓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使全体老年人和其他群体同步步入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上升,在全省乃至全国进一步打响“美丽西湖、幸福养老”金名片。

“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相关项目

2015年

数值

2020年

目标值

养老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8.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9.84

100

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70

80

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

97.81

100

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占比(%)

50%

有需要全覆盖

建立老年人家庭病床(张)

100

500

精神文化生活

健身苑点(个)

186

村社全覆盖

文化站(个)

11

村社全覆盖

文化小广场(个)

168

村社全覆盖

老年电大入学率(%)

15

18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比例(%)

30

100

星级养老机构(个)

3

6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46

50

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数(张)

42.2

45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77

85

护理型床位占比(%)

45

60

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人数)

7003

8334

宜居环境

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60

100

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

——

80

宜居住宅示范点

——

1-2个

老年养生旅游基地

——

1-2个

产业发展

为老服务品牌街区

——

3个以上

连锁化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

——

2家以上

老龄工作保障

老年法律宣传普及率(%)

城市95%

农村80%

95%以上

老年志愿者占比(%)

2

10以上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占比(%)

92

98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多元化、高产出的老年产业发展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的方针,按照“市场+”的工作路径,通过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方式,优先发展老龄产业,努力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到2020年,全区老年服务业的产出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加强老龄产业规划。将老龄产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结合起来,推进全区老龄产业产值和效益快速增长。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部署,通过政企合作、政保合作等方式,着力培育3个以上为老服务品牌街区(园区、小镇),扶持2家以上连锁经营品牌的养老服务机构。

培育老年消费市场。用好用足省市政策,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金融、理财等产品;利用西湖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积极开展养老养生基地建设,推出适宜老年人的休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同时,适时举办老博会,形成特色的西湖养老产业板块,采取发放体验券等方式,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扩大社会化运行面。采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激发老龄产业活力,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举办和托管各类为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照料中心以镇街为单位的第三方连锁化托管,提高为老设施专业化服务效能。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领域的介入力度,将老年人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重点特殊老年人护理服务、老年人配送餐等服务交由第三方承接,实现“西湖爱晚接力”连锁化配送中心全覆盖。

(二)完善覆盖全面、梯度分明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新格局,构筑老年社会保障安全网。

完善基础养老医疗保障机制。推广社险业务下延办理,强化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动态监管,提高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拓展医疗保障范围,让老年人享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服务,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开展长期护理制度探索,确保老年人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鼓励并扶持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多发、常见老年病预防和管理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区级长者健康促进中心。

建立多管齐下援助机制。严格落实“三无”、“五保”集中供养机制,实现供养标准逐年递增。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四级救助圈。完善以“失独”家庭、孤寡老年人、四级救助圈老年人为主要扶助对象的帮扶制度,做好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融合对接。动员慈善总会、老龄基金会及各级涉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救助工作,积极发动社会慈善组织在老年人应急救援方面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老年人应急救援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弱势老年人氛围。

提高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水平。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为基础,医疗、养老、护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医疗设点,加强新建照料中心前置规划,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采取适当财政补贴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设立病床。到2020年,医疗护理和长期照护得以有机衔接,力争实现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90岁以上老人配备家庭医生,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累计500张以上。

(三)完善切合需求、多样多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与社会共担、管理与服务共进、机构与居家共通、物质与精神共重”的工作思路,坚持老年人需求导向,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按需完善服务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职责清晰的养老服务工作思路,精准定位老年群体养老需求,重点保障并不断丰富“三失老人”(失能、失智、失独)、孤寡老人、农村老人等重点特殊老年人群养老服务机制。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和长期护理制度的有效衔接,扩大专业护理、保健等服务的社会实体介入渠道,实现市民卡结算和“补贴跟人走”;继续做深、做透早期失智干预服务,扩大专业医疗介入,延伸做实后期回访工作,进一步提升效能;在继续完善经济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对失独老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工作干预服务,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重点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银龄互助”和志愿帮扶“三位一体”服务形式,探索一条适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道路。

优化设施布点运行。因地制宜布点为老惠民综合体、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为老惠民综合体、配送餐中心镇街全覆盖、照料中心村社全覆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运营,项目化集约化运作,以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或企业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在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安全运行同时,加大养老机构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养护型机构,实现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逐步实施公开轮候、定价机制和公建民营公开轮候制度,通过综合入院评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优先和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人。

推进智慧养老升级。利用大数据、智慧云、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整合各类线上、线下服务资源,争取全市率先启用集信息发布、老年人个人需求受理反馈、养老服务设施查询、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等多种功能的“智慧养老大平台”,为老年人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结合全市第二轮智慧养老项目,按需延伸拓展智慧养老服务终端产品,为老年人搭建集安全监护、健康监测、人工智能心理监测等服务于一体的智慧养老客户端集成,争取在“十三五”内建成1—2个智慧养老社区。

(四)完善资源统筹、城乡一体的老年颐养宜居环境体系

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编制全区养老设施建设规划,积极落实省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加强适老化基础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创造宜居生活环境。

强化颐养宜居环境建设合力。进一步整合涉老部门力量,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社区适老化改造纳入建设部门前置审核要求,贯穿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不断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贯彻执行老年宜居住宅鼓励政策,截止“十三五”期末,建立1-2个具有示范性的老年宜居住宅示范点。

加强颐养宜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两美浙江、美丽杭州”项目,完成对30个“大气污染、燃煤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项目的治理,实现空气优良天数逐年递增。结合龙坞茶镇景区打造工作,完成龙坞地区环境整治,推进农村适老化改造进程。“十三五”期间,力争打造1-2个老年人养生旅游基地。

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社区(村)、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银行、邮局、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公园、公共厕所、人行道、文体设施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建,其中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不低于80%;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将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范围从残疾老年人扩大到高龄、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高龄老人“爱心助行”工程,2020年完成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为全区9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便捷出行设备,打造区级“无障碍体验区”。

(五)完善形式多样、配置均衡的老年文化服务体系

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均衡引入社会资源,从教育、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社会参与等角度出发,拓展载体、丰富老年人活动,活跃老年人身心。

构建终生教育体系。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建立老年教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区老年大学、老年电大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办好镇街老年大学、老年电大,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有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力争2020年,各类老年学校电大入学率达18%以上。

打造文化养老品牌。加大对老年文体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打造“西湖区老年文化艺术节”、“西湖区老年人运动会”、“敬老月”主题活动等具有西湖特色的文化养老品牌,提高老年群众的参与度。不断完善老年人文体设施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使用3000方以上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区级中心辐射作用,带动养老文化活动开展。按照多层次、多体制、多渠道的原则,吸纳更多社会资源,努力培育西湖本土的老年文艺骨干团队,办好具西湖特色的老年文化事业。

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研究制定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指标体系,并纳入老龄工作考核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老年精神关爱工作。建立区、镇街、村社三级心理疏导网络,重点做好病残、空巢、高龄、临终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整合卫生、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力量,广泛开展“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积极探索“幸福云”惠民助老平台建设,完善为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工作机制,建立老年专业人才资源库。强社区(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老年协会备案和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乐龄工程”和“爱暖空巢”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供老年人展示自我、体现自身价值舞台,引导老年人走出家庭、走入社会、服务社会、发挥余热。到“十三五”期末,老年志愿者注册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

(六)完善广泛参与、职责明晰的老年优待维权体系

以完善细化优待法规政策体系为主轴,以丰富深化优待服务内容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明确主体责任,扩大社会参与,创新实现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年人优待维权工作健康、深入、可持续开展。

加强家庭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突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科学制定为老服务政策,加强传统孝道宣传,厘清政府和家庭的职责。推广“大爱港湾—家庭长期照顾者社会支持系统”项目,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鼓励发展多代居混合型新型社区建设,为家庭照顾者提供政策咨询、心理调适、能力培训和喘息服务,搭建社区特殊家庭群体互助平台,逐步形成家庭养老自助互助机制。

提高政府优待工作水平。在巩固完善现有优待制度基础上,加大财政调控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与优待工作,促进养老、医疗、照护等领域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改革。重点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优待力度,完善高龄、困难、“三失”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灾后危房重建等,予以老年群体优先照顾。

构建全方位法律维权网络。继续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加强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不断探索在工作站、联络点申请法律援助的机制和程序,努力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深化面向贫困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监护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和综合协调能力。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增加社区工作力量供给,做到“缺员补员”,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干部考核机制,形成人财物和制度上的保障机制。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研究制订老年人优待、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养老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重点完善适老化建设标准。

(三)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逐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每年50%以上的福彩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全力保证老年基本社会保障、老年医疗保障、老年教育、老年文化体育、老年维权、老龄科研等方面的老龄事业支出和老龄工作经费的需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形成多元化财力投入机制。加大对涉老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

(四)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充分整合高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对养老机构、社区为老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的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入职奖补、持证奖励及廉租房优待政策,出台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及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达到55%,培养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积极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开展实体化运作,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及老年社团,充分发挥其在老龄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五)完善督查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的作用,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完善各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评估,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依照规划,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分解实施方案。2017年,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正部分指标;2020年底,进行终期评估。

“十三五”期间涉老重点工程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计投入

(万元)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备注

1

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失智失能专区

采取ppp方式,建成20000方,300张床位的,主要接收失智、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12000

2020年

区民政局、区规划分局


2

翠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在翠柏路6亩养老规划用地建设6000方街道级养老机构。

6000

2020年

翠苑街道


3

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在蒋村和之江各建成1个3000平方以上的区级文体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2000

2020年

区民政局、

区文广新局


4

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

建设床位数2500张的民办养老机构。

34000

2020年

转塘街道


5

顺华养老院

建设床位数2000张的民办养老机构。

62000

2020年

转塘街道


6

综合性为老服务综合体全覆盖工程

在每个镇街建成一家综合性为老服务机构,在服务功能上有较大提升,可发挥“基地+上门”辐射作用。

1100

2017年

区民政局


7

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

迁建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老年康复病床150张。

59000

2017年

区卫计局


8

老年人、残疾人爱心辅具服务点

建成5个老年人、残疾人辅具服务网点,开凿无障碍设施体验区,完成全区200户以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辅具点器材配送、辅具租借服务、辅具验配和使用指导、网点运营租金补助等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50万/年

2020年

区残联


9

私人法律顾问长效为老机制建设

继续深化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同时整合升级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90

长效运营

区司法局



 

索引号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1-20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0 17:3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杭州市西湖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杭州市西湖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老龄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事业,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产生或未来将要产生的经济社会问题,由政府、社会及其他力量所举办,以满足公民老年期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标的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西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民生不断改善,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指引下,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全区上下坚持需求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办好养老实事,回应老人关切,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方面的生活品质稳步提高,老龄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浙江省“十佳民生工程”、浙江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政府工作创新奖等荣誉。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不断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动态增长机制,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步上升,户籍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参保率达98%,其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84%,均位列全省前列。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机制,为全区低保、三无、五保、孤寡、高龄等2万余名老年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为部分为老服务设施实施空间责任险。全区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建立了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人救助机制,率先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失独老人关爱救助服务,近2万余名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医保综合减负、社区分级转诊制度、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等使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实现全覆盖。实施企退人员和重点特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数达到10.26万份,建档率达97.81%。全面推进老年人“医养护”一体化建设,提升失能老人照护的专业化程度,探索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设置家庭病床。在村社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推进老年人心理慰藉体系建设,提倡健康科学的养生保健方式,预防和延缓老年人个体失能,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83.59岁。

三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响品牌。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打造“美丽西湖、幸福养老”品牌,率先全国试点并出台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行业标准,首创“大爱人家”失智老人干预服务项目,延伸开展“大爱港湾——长期照护者支持系统建设”(喘息服务),建立经济帮扶、精神慰藉、服务保障等多管齐下的失独老人关爱机制,创新“三位一体”智慧养老平台,政府购买服务受益面在6%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活动中心近700个,新增养老机构9家,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35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融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率先全省完成“9046”建设目标。

四是老年居住环境极大改善。积极落实省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编制全区养老设施建设规划,整合多部门力量,通过实施“美丽家园提升改造”、“友爱·无碍”幸福出行、“十五分钟”便捷生活圈等工程,合理配置和改造全区基础服务设施,完成6个街道、16个老旧社区、204个公共服务场所为老服务基础设施改善。安装老旧住宅楼道转角爱心椅3300多张,22个社区成功创建老年宜居社区,51个单位成功创建敬老文明号。

五是公共为老服务资源统筹力度加大。党委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老龄格局更为巩固,五年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亿元,撬动并吸引近6亿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建立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工作站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组建了一支由镇街老龄专干、村社助老专管员构成的200余人工作队伍。区域联合、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为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区共设立老年人特色文化工作室20余家,老年文艺团队600多支;老年电大西湖分校率先实现实体化办学,老年大学镇街覆盖率、老年电大教学点社区覆盖率达100%,年均招生1.27万人次,参加教育比率超过15%,位居省市前列。完成区县、街镇、社区三级维权网络建设,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所有村社。积极开展“乐龄工程”和“银龄互助”活动,全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会率达100%,规范化建设率达90%。

“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相关项目

2010年

2015年

增幅(%)

生活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元/月)

999.3

1287.9

28.88

征地农转非“双低”最低基本养老金(元/月)

615

901.6

46.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养老金(元/月)

90

170

88.89

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参保率(%)

98

其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9.84

高龄津贴(元/月)

80至89周岁

50

90至99周岁

100

100

100周岁以上(含)

300

300

医疗服务

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最高比例(%)

60%

70%

16.67

区级以上老年病医院(个)

2

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

65

97.81

50.48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89

83.59

3.34

精神文化

健身苑点(个)

120

186

55

文化站(个)

6

11

83.33

文化小广场(个)

120

168

40

老年活动室(个)

87

219

151.72

老年人协会(个)

127

186

46.46

老年文艺团队(支)

322

600

86.34

老年电大教学点覆盖率(%)

97

100

3.09

养老服务

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人)

7003

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个)

12

153

1175

老年食堂(个)

4

177

4325

养老机构数(个)

8

18

125

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3.05

4.35

42.62

镇街养老(助残)员(名)

11

163

1381.82

宜居

环境

老年宜居社区

2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期间,我区老龄工作发展存在的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大老龄”协作合力有待增强。“大老龄”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是老龄工作部门间、城乡区域间的不平衡依然存在。条块化的工作格局,导致部分老龄政策呈现碎片化;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农村养老一直是老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二是服务供给侧改革尚待深化。政府的“退与进”、市场的“增与减”、老年群体的“收与支”这三个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瞄准机制、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部分服务未真正贴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刚刚起步,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提供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社会参与活力有待激发。虽然尝试了部门合作、政企合作、政社合作、政校合作等多元参与方式,但是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的支持政策有待完善、参与平台需要继续搭建,社会支持系统和家庭支持系统的建立还需花更大气力。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区人口老龄化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2016年到2020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1.09万增加到13.5万,平均每年以0.5个百分点速度递增,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的数量也将随之增长,老龄事业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从宏观政策层面看,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国务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法规、资金、队伍等各方面明确了老龄工作保障,可以说,宏观的政策保障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支持。从社会发展层面看,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和独生子女养老时代的到来以及失独家庭的增多,代际变化的新特点正在深刻影响着老龄事业发展。因此,如何协调处理好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实现老龄事业在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机遇期的新发展,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从群众需求角度看,随着老年人的健康意识、自主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老年人对老龄事业的发展充满了期待。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和追求幸福指数的期望不断提升,老龄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成为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在“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状况下,只有全社会群策群力、积极应对,准确把握老年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人口老龄化的危机才会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机遇。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老龄事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统领,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老龄事业发展全过程,贯彻落实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要求,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一形成、四领先”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实现老龄事业与西湖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在发展老龄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厘清政社职能边界,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平台搭建等完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为老服务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为老产业,注重发挥和保护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推动各类社会力量成为老龄服务的“主角”。

——需求导向、供给优化。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地把握老年群体需求,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丰富多元、切合实际、长效高效的公共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统筹协调、精准发力。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老龄工作支持力度,资源配置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倾斜,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村为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缩小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差距。

——法律约束、道德规范。协调各方力量,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性政策规范的创新和制定,依法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积极发挥家庭支持作用,进一步营造敬老孝老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起更为科学、完善、高效的包括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优待和社会参与等内容的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使老年人权益保护更充分,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敬老、爱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更浓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使全体老年人和其他群体同步步入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上升,在全省乃至全国进一步打响“美丽西湖、幸福养老”金名片。

“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相关项目

2015年

数值

2020年

目标值

养老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8.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9.84

100

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70

80

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

97.81

100

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占比(%)

50%

有需要全覆盖

建立老年人家庭病床(张)

100

500

精神文化生活

健身苑点(个)

186

村社全覆盖

文化站(个)

11

村社全覆盖

文化小广场(个)

168

村社全覆盖

老年电大入学率(%)

15

18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比例(%)

30

100

星级养老机构(个)

3

6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46

50

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数(张)

42.2

45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77

85

护理型床位占比(%)

45

60

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人数)

7003

8334

宜居环境

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60

100

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

——

80

宜居住宅示范点

——

1-2个

老年养生旅游基地

——

1-2个

产业发展

为老服务品牌街区

——

3个以上

连锁化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

——

2家以上

老龄工作保障

老年法律宣传普及率(%)

城市95%

农村80%

95%以上

老年志愿者占比(%)

2

10以上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占比(%)

92

98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多元化、高产出的老年产业发展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的方针,按照“市场+”的工作路径,通过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方式,优先发展老龄产业,努力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到2020年,全区老年服务业的产出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加强老龄产业规划。将老龄产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结合起来,推进全区老龄产业产值和效益快速增长。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部署,通过政企合作、政保合作等方式,着力培育3个以上为老服务品牌街区(园区、小镇),扶持2家以上连锁经营品牌的养老服务机构。

培育老年消费市场。用好用足省市政策,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金融、理财等产品;利用西湖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积极开展养老养生基地建设,推出适宜老年人的休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同时,适时举办老博会,形成特色的西湖养老产业板块,采取发放体验券等方式,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扩大社会化运行面。采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激发老龄产业活力,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举办和托管各类为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照料中心以镇街为单位的第三方连锁化托管,提高为老设施专业化服务效能。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领域的介入力度,将老年人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重点特殊老年人护理服务、老年人配送餐等服务交由第三方承接,实现“西湖爱晚接力”连锁化配送中心全覆盖。

(二)完善覆盖全面、梯度分明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新格局,构筑老年社会保障安全网。

完善基础养老医疗保障机制。推广社险业务下延办理,强化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动态监管,提高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拓展医疗保障范围,让老年人享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服务,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开展长期护理制度探索,确保老年人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鼓励并扶持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多发、常见老年病预防和管理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区级长者健康促进中心。

建立多管齐下援助机制。严格落实“三无”、“五保”集中供养机制,实现供养标准逐年递增。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四级救助圈。完善以“失独”家庭、孤寡老年人、四级救助圈老年人为主要扶助对象的帮扶制度,做好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融合对接。动员慈善总会、老龄基金会及各级涉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救助工作,积极发动社会慈善组织在老年人应急救援方面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老年人应急救援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弱势老年人氛围。

提高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水平。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为基础,医疗、养老、护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医疗设点,加强新建照料中心前置规划,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采取适当财政补贴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设立病床。到2020年,医疗护理和长期照护得以有机衔接,力争实现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90岁以上老人配备家庭医生,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累计500张以上。

(三)完善切合需求、多样多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与社会共担、管理与服务共进、机构与居家共通、物质与精神共重”的工作思路,坚持老年人需求导向,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按需完善服务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职责清晰的养老服务工作思路,精准定位老年群体养老需求,重点保障并不断丰富“三失老人”(失能、失智、失独)、孤寡老人、农村老人等重点特殊老年人群养老服务机制。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和长期护理制度的有效衔接,扩大专业护理、保健等服务的社会实体介入渠道,实现市民卡结算和“补贴跟人走”;继续做深、做透早期失智干预服务,扩大专业医疗介入,延伸做实后期回访工作,进一步提升效能;在继续完善经济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对失独老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工作干预服务,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重点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银龄互助”和志愿帮扶“三位一体”服务形式,探索一条适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道路。

优化设施布点运行。因地制宜布点为老惠民综合体、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为老惠民综合体、配送餐中心镇街全覆盖、照料中心村社全覆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运营,项目化集约化运作,以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或企业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在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安全运行同时,加大养老机构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养护型机构,实现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逐步实施公开轮候、定价机制和公建民营公开轮候制度,通过综合入院评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优先和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人。

推进智慧养老升级。利用大数据、智慧云、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整合各类线上、线下服务资源,争取全市率先启用集信息发布、老年人个人需求受理反馈、养老服务设施查询、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等多种功能的“智慧养老大平台”,为老年人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结合全市第二轮智慧养老项目,按需延伸拓展智慧养老服务终端产品,为老年人搭建集安全监护、健康监测、人工智能心理监测等服务于一体的智慧养老客户端集成,争取在“十三五”内建成1—2个智慧养老社区。

(四)完善资源统筹、城乡一体的老年颐养宜居环境体系

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编制全区养老设施建设规划,积极落实省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加强适老化基础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创造宜居生活环境。

强化颐养宜居环境建设合力。进一步整合涉老部门力量,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社区适老化改造纳入建设部门前置审核要求,贯穿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不断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贯彻执行老年宜居住宅鼓励政策,截止“十三五”期末,建立1-2个具有示范性的老年宜居住宅示范点。

加强颐养宜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两美浙江、美丽杭州”项目,完成对30个“大气污染、燃煤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项目的治理,实现空气优良天数逐年递增。结合龙坞茶镇景区打造工作,完成龙坞地区环境整治,推进农村适老化改造进程。“十三五”期间,力争打造1-2个老年人养生旅游基地。

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强社区(村)、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银行、邮局、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公园、公共厕所、人行道、文体设施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建,其中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不低于80%;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将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范围从残疾老年人扩大到高龄、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高龄老人“爱心助行”工程,2020年完成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为全区9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便捷出行设备,打造区级“无障碍体验区”。

(五)完善形式多样、配置均衡的老年文化服务体系

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均衡引入社会资源,从教育、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社会参与等角度出发,拓展载体、丰富老年人活动,活跃老年人身心。

构建终生教育体系。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建立老年教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区老年大学、老年电大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办好镇街老年大学、老年电大,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有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力争2020年,各类老年学校电大入学率达18%以上。

打造文化养老品牌。加大对老年文体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打造“西湖区老年文化艺术节”、“西湖区老年人运动会”、“敬老月”主题活动等具有西湖特色的文化养老品牌,提高老年群众的参与度。不断完善老年人文体设施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使用3000方以上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区级中心辐射作用,带动养老文化活动开展。按照多层次、多体制、多渠道的原则,吸纳更多社会资源,努力培育西湖本土的老年文艺骨干团队,办好具西湖特色的老年文化事业。

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研究制定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指标体系,并纳入老龄工作考核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老年精神关爱工作。建立区、镇街、村社三级心理疏导网络,重点做好病残、空巢、高龄、临终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整合卫生、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力量,广泛开展“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积极探索“幸福云”惠民助老平台建设,完善为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工作机制,建立老年专业人才资源库。强社区(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老年协会备案和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乐龄工程”和“爱暖空巢”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供老年人展示自我、体现自身价值舞台,引导老年人走出家庭、走入社会、服务社会、发挥余热。到“十三五”期末,老年志愿者注册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

(六)完善广泛参与、职责明晰的老年优待维权体系

以完善细化优待法规政策体系为主轴,以丰富深化优待服务内容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明确主体责任,扩大社会参与,创新实现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年人优待维权工作健康、深入、可持续开展。

加强家庭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突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科学制定为老服务政策,加强传统孝道宣传,厘清政府和家庭的职责。推广“大爱港湾—家庭长期照顾者社会支持系统”项目,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鼓励发展多代居混合型新型社区建设,为家庭照顾者提供政策咨询、心理调适、能力培训和喘息服务,搭建社区特殊家庭群体互助平台,逐步形成家庭养老自助互助机制。

提高政府优待工作水平。在巩固完善现有优待制度基础上,加大财政调控力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与优待工作,促进养老、医疗、照护等领域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改革。重点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优待力度,完善高龄、困难、“三失”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灾后危房重建等,予以老年群体优先照顾。

构建全方位法律维权网络。继续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加强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不断探索在工作站、联络点申请法律援助的机制和程序,努力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深化面向贫困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监护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和综合协调能力。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增加社区工作力量供给,做到“缺员补员”,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干部考核机制,形成人财物和制度上的保障机制。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研究制订老年人优待、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养老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重点完善适老化建设标准。

(三)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逐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每年50%以上的福彩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全力保证老年基本社会保障、老年医疗保障、老年教育、老年文化体育、老年维权、老龄科研等方面的老龄事业支出和老龄工作经费的需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形成多元化财力投入机制。加大对涉老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

(四)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充分整合高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对养老机构、社区为老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的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入职奖补、持证奖励及廉租房优待政策,出台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及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达到55%,培养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积极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开展实体化运作,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及老年社团,充分发挥其在老龄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五)完善督查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的作用,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完善各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评估,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依照规划,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分解实施方案。2017年,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正部分指标;2020年底,进行终期评估。

“十三五”期间涉老重点工程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计投入

(万元)

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备注

1

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失智失能专区

采取ppp方式,建成20000方,300张床位的,主要接收失智、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12000

2020年

区民政局、区规划分局


2

翠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在翠柏路6亩养老规划用地建设6000方街道级养老机构。

6000

2020年

翠苑街道


3

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在蒋村和之江各建成1个3000平方以上的区级文体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2000

2020年

区民政局、

区文广新局


4

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

建设床位数2500张的民办养老机构。

34000

2020年

转塘街道


5

顺华养老院

建设床位数2000张的民办养老机构。

62000

2020年

转塘街道


6

综合性为老服务综合体全覆盖工程

在每个镇街建成一家综合性为老服务机构,在服务功能上有较大提升,可发挥“基地+上门”辐射作用。

1100

2017年

区民政局


7

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

迁建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老年康复病床150张。

59000

2017年

区卫计局


8

老年人、残疾人爱心辅具服务点

建成5个老年人、残疾人辅具服务网点,开凿无障碍设施体验区,完成全区200户以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辅具点器材配送、辅具租借服务、辅具验配和使用指导、网点运营租金补助等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50万/年

2020年

区残联


9

私人法律顾问长效为老机制建设

继续深化私人法律顾问工作,同时整合升级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90

长效运营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