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3-5/2016-1306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18日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西湖区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明显,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先后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区、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省双拥模范城区、全省十佳民生工程、市政府创新奖等荣誉,连续5年获省市民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1、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取得新进展。坚持城乡统筹,均等化推进城市、撤村建居、农村“三型”社区建设和服务,建成翠苑一区社区、东山弄社区、外桐坞村、东江嘴村等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的亮点示范。全区185个村社基本实现服务设施全覆盖或全辐射,初步形成生活服务圈、文体活动圈、医疗健康圈等“八个15分钟服务圈”。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采取居民直选方式,顺利完成第五届居民委员会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均在99%以上。建成社区服务创新项目199个、特色服务街区7个、特色工作室146个、社会工作室93个。探索建立以“六网一平台”为支撑的“三全十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网,为居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条龙服务。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成立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328家,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88家,逐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多元治理新格局。

2、幸福养老“西湖模式”取得新突破。全国首倡“幸福养老”,全面构建“9646”养老服务格局,相关经验两次在《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2011年,成功承办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圆满完成杭州市唯一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推广。顺利通过全省老年友好城区创建资格评审,成功创建2家国家级、8家省级“敬老文明号”,名列省市前茅。养老服务设施大幅增加,建成15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各养老机构有序运行,民营化率为80%。全区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35张。区社会福利中心成功创建市三星级,形成“养医结合”模式,新华社等予以报道。在国内率先基本建立“三失(失能、失独、失智)老人”关爱体系,政府购买服务人数占全区老年人口6%以上。率先建立区助老呼叫中心、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养老云服务网、社区健康通APP、孤寡老人“照护宝”为一体的区智慧养老“三网二平台”。

3、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得到新激发。率先出台“1+6”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政策文件,建立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十二五”期间新增注册社会组织85家,新增备案社会组织1136家。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公益”党建,强化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相关经验在省市推广,被《人民日报》推介。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29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达3A以上。以养老事业、公益慈善等为主要内容,投入1.3亿多元,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4、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覆盖城乡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体系基本形成,2012年出台《西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4年来共救助381户182.3万元。实施春风行动,募集善款2071.96万元。广泛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一,由2013年的588元提高至现行的819元。积极做好慈善救助等工作,为全区困难群众建立了“兜底保障网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市首创“5321”模式。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扎实,共建成166个避灾安置点,在防御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作用发挥明显。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营业额逐年递升,有效支持了全区社会福利事业。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趋向新常态。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区。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建立完善持续稳定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自主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宣传,全区退役士兵政策知晓率达100%,自主就业安置率达100%,教育培训率达80%以上,列省市前茅。6、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实现新规范。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迁移、绿化坟墓1500穴,墓区绿化率达80%以上,成功设立全省首个烈士纪念墙。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城乡标准地名设置,编制《西湖区行政区划图》、《西湖区地名图册》等,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成立区婚育服务中心,获省级“巾帼文明岗”、区“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共办理结婚登记46138对,离婚登记9963对。严格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推进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和残疾人职工就业,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发放养老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344万元。

7、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等专题活动,首开民政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大讲堂,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执行能力不断增强。民政法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数字化民政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初步建立,民政理论宣传、培训教育、信息信访等工作全面提高,有效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全方位发展。信息宣传工作连续5年被评为省市民政、老龄系统先进。

“十二五”期间,西湖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绩,为“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居民群众的需求和服务供给还不能有效配套;社区自治和自主服务功能不够强,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不足;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不够平衡,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还不能很好得到满足,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产业发展还未形成集约化规模;社会救助工作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互动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帮扶工作人员兼职多、不稳定,社会工作方式还未充分融入,慈善总会运作模式有待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政策环境还不够优化,优秀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还有待加强等。这些事关我区“十三五”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课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集各方之力,努力加以解决。

(二)面临形势

未来五年,是我区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改革创新进入攻坚突破的关键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奋力建成“创新动力强劲、综合实力领先、生态魅力彰显、开放能力增强、社会活力迸发、国际影响力提升”的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民政事业发展将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民生保障问题更加突出,基层基础夯实更加重要,民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从社区建设方面看,需要以建设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为总目标,以加强社区党建为引领,以创新社区治理体制为动力,推动社区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的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进一步形成小社区大服务格局。从养老服务方面看,需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创建老年友好城区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家庭之间的关系,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社会力量主体供给和专业化程度,完善满足老年人多元服务需求的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从社会救助方面看,需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边缘人群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关注支出型贫困人群,承担好维护人民群众最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保障职责,进一步深化物质和精神并进、各方协同参与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从社会组织建设方面看,需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大部分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属初创期,专业化水平和能力较低,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和居民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力度,激励优秀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它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相关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唱响“大爱民政,情暖西湖”民政事业品牌,为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服务全局。紧紧围绕加快建成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积极打造“大爱民政、情暖西湖”品牌,着眼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惠民举措,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居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经济转型大局,深入探索民政事业发展的自身规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民政资金的统筹,充分利用社会化、市场化资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目标,着眼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强化分类指导,提高专业化、项目化、精细化水平,科学规划和部署各项民政事业。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调整政策措施,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理念提升、政策创制、管理创新,以打造现代大民政为总目标,以建设惠民为老综合体和社区生活共同体为主抓手,整合多元资源,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改进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改革创新,兜实民生底线,积极把握民政工作新常态,构筑西湖民政发展新优势,不断完善具有西湖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到2020年,健全完善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发展支撑五大体系,进一步促进民政服务覆盖更广、体系更全、标准更高、品质更优、公平更显,基本形成“五位一体”的,与建成“创新动力强劲、综合实力领先、生态魅力彰显、开放能力增强、社会活力迸发、国际影响力提升”的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

1、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探索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分类标准、目录标准、质量标准、评估标准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操作流程标准化、支撑体系标准化、监督评价标准化等四大标准化建设,形成社区基本公共服务2020标准。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改革社区居民委员会,增强基层政权建设合力,推动居民自治事务与公共服务项目分离。精心选树并加快推进窗口社区建设。推进国际化社区建设,形成国际化社区生活配套服务体系,2020年国际化社区覆盖达到50%的城市社区。切实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站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社区综合事务岗建设,建成5—8个示范型综合性社区公共服务站。在大力推进服务型乡镇建设规范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协商会议规范等标准化建设。

2、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加大政社合作的改革力度,全面实施街居体制改革,梳理明确镇街、村社两份职能清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深化“三社联动”,大力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出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相关政策,形成有序持续参与的良性格局。注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扶持、发展等制度,将“邻里之家”等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列入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大力推进社区微公益创投,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各类载体与平台。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实施直接登记、大学生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零首付”、社区工作者注册社会组织全程代办等制度。创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方式,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企业。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制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拓宽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筹资渠道。

3、有效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推动城乡社区根据自身特点,加快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积极发展院落(楼宇)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自治形式,坚持“四问四权”,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力争形成2—3个社区自治创新品牌,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全面推行社区开放式协商民主机制,逐步把基层政权建设纳入协商范畴,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范畴的社区协商治理体系,创新社区民主协商治理经验,基本形成基层协商治理的西湖模式。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等,推进基层社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4、推进“互联网+”的智慧社区建设。深入完善“三全十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网,推广社区“智连线”,通过设立网上服务大厅,推动社区服务线上线下全面接合,实现社区与居民沟通的信息化。开发社区“慧生活”功能,推动智能服务平台建设,为社区居民建立电子信息和服务档案,增强便民利民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社区生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推进智能终端产品和信息采集识别等各类传感设备在社区的广泛应用,实现社区的“自动感知、快捷组网、智能处理”。

5、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水平。健全完善社区工作教育培训网络。建设50人左右的本土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建立相应的培养机制,形成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人才的梯队结构,逐步完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社工论坛、社工个案评选、公益沙龙等活动。探索社区工作者绩效薪酬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逐步健全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工作室运行,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转型,到2020年末,全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社区不少于2个。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开发使用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实施以农村留守人员、城市流动人员、特困人员等为重点的社会工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

(二)提升覆盖城乡的幸福养老体系

1、重点特惠,完善基础保障。深化“三失老人”关爱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承接、各方协同推进”的良性发展机制。重点关注孤寡、三无、五保等老年群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实施第三方评估,壮大专业老年人照护服务社会实体。实行养老机构分类保障,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登记许可,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探索实施公开轮候制度,优先和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人。

2、创新机制,强化社区照护。加强区域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2017年底前,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每个镇街建立一个600平方米以上、具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探索社区“微机构”建设,提供喘息服务,实现“家院互融”。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多代居混合型养老社区。创成全省老年友好城区,加快社区适老化改造,对部分老旧社区、7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探索推进“时间银行”实体化运行,浓郁公众助老氛围。

3、深化改革,加强社会力量融入。推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第三方运行模式,实行实体化、市场化运作。鼓励以公办(建)民营、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主体接管、运营公办(建)养老机构,办好区社会福利中心三墩分中心,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在公办机构中逐步引入成本核算,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多途径合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培育形成2—3家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集团。

4、引入互联网+,拓展智慧养老。围绕养老服务管理网络化目标,继续深化和完善现有的“三网三平台”服务,建立具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查询,老人个人需求受理和反馈,居家老年人紧急呼叫和服务,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与审批、公示、监管,服务监管和服务经费电子结算等管理、服务功能,具备手机、网络多终端可接入的智慧养老大平台。

5、引导扶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参照推广全省用工补贴制度做法,完善护理员薪资制度;探索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用人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社工队伍建设;理顺志愿服务与专业服务关系,采用“培育+补贴+奖励+购买”方式,促进公益性为老服务组织与志愿者成长。

(三)完善综合保障的现代社会福利体系

1、健全救助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支出型贫困的救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机制。创新顶层设计,打破信息孤岛,用好“数字财政”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核对平台。推进精准帮扶工程,创新救助理念,富物富心并重,注重精神文化帮扶。强化社会参与,汇聚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力争形成有20家主导企业(社会企业)参加的爱心联盟,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难群体氛围。

2、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避灾安置场所(点)覆盖率和标识、标牌设置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创建全国级减灾示范社区16个以上。支持引导公羊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3、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区慈善总会作用,完善慈善总会基金登记管理办法,设立至少3个各类冠名基金或慈善基金。继续规范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通过福彩“公益行”、“特助行”等活动载体,充分利用福彩资金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有序推进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建设,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运营的达到2家以上。培育规范4个以上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加强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慈善资金运作规范化、透明化。

4、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探索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落实困境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网络,实施孤残儿童持续关爱项目。整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资源,2017年年底前,设立11个镇街级“儿童之家”。

(四)健全规范有序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优化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活动,精心打造5—10个双拥示范展示点,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区二连冠。加大社会化拥军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和平台,实现优抚对象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全覆盖。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体系,确保自主就业率达100%,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

2、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做好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完善三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建设2—3个地名建设示范街区,修订完善《西湖区地名图册》、编制《西湖区行政区划图》。抓好地名文化建设,打响留下千年古镇品牌,推进数字化地名公共服务媒介,促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开发地名公共产品,提升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3、推进殡葬改革与管理。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景区景点化殡葬,至少有1个成为旅游参观点。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面实行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规范公墓和生态墓地管理,公墓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预售条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殡葬宣传和生命教育,引导文明扫墓。

4、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整体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持续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创新婚姻登记颁证仪式。

5、助推社会福利企业发展。指导完善福利企业信息平台,靠前服务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继续落实养老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等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完善福利企业准入机制,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打造协同共进的民政事业发展支撑体系

1、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在社会福利等领域继续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参与机制;大力培育民政事务类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强化民政部门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镇街部门协作,形成统筹推进合力。加强民政研究工作,建好“一基地两中心”(省民政研究中心基地和区养老服务研究评估中心、区社会发展研究评估中心),体现综合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推进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政法制化建设,建立民政综合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法治民政。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提高民政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水平,实现规范民政。按照“信息共享、服务公众、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

3、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按照“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逐步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方式为核心的公共支出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使政府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作用。推进制定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金进入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同时,管理运行好“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拓展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更多筹集社会福利资金。

4、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和“心中四有”的要求,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践行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大讲堂、民政文化大讲堂,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期民政“孺子牛”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广泛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宣传和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能力建设,推行绩效评估和工作日志,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注重培育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人才总量,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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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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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区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18日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西湖区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明显,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先后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区、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省双拥模范城区、全省十佳民生工程、市政府创新奖等荣誉,连续5年获省市民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1、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取得新进展。坚持城乡统筹,均等化推进城市、撤村建居、农村“三型”社区建设和服务,建成翠苑一区社区、东山弄社区、外桐坞村、东江嘴村等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提升的亮点示范。全区185个村社基本实现服务设施全覆盖或全辐射,初步形成生活服务圈、文体活动圈、医疗健康圈等“八个15分钟服务圈”。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采取居民直选方式,顺利完成第五届居民委员会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率均在99%以上。建成社区服务创新项目199个、特色服务街区7个、特色工作室146个、社会工作室93个。探索建立以“六网一平台”为支撑的“三全十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网,为居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条龙服务。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成立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328家,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88家,逐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多元治理新格局。

2、幸福养老“西湖模式”取得新突破。全国首倡“幸福养老”,全面构建“9646”养老服务格局,相关经验两次在《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2011年,成功承办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圆满完成杭州市唯一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推广。顺利通过全省老年友好城区创建资格评审,成功创建2家国家级、8家省级“敬老文明号”,名列省市前茅。养老服务设施大幅增加,建成15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各养老机构有序运行,民营化率为80%。全区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35张。区社会福利中心成功创建市三星级,形成“养医结合”模式,新华社等予以报道。在国内率先基本建立“三失(失能、失独、失智)老人”关爱体系,政府购买服务人数占全区老年人口6%以上。率先建立区助老呼叫中心、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养老云服务网、社区健康通APP、孤寡老人“照护宝”为一体的区智慧养老“三网二平台”。

3、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得到新激发。率先出台“1+6”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政策文件,建立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十二五”期间新增注册社会组织85家,新增备案社会组织1136家。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公益”党建,强化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相关经验在省市推广,被《人民日报》推介。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发展活力,29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达3A以上。以养老事业、公益慈善等为主要内容,投入1.3亿多元,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4、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覆盖城乡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体系基本形成,2012年出台《西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4年来共救助381户182.3万元。实施春风行动,募集善款2071.96万元。广泛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一,由2013年的588元提高至现行的819元。积极做好慈善救助等工作,为全区困难群众建立了“兜底保障网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市首创“5321”模式。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扎实,共建成166个避灾安置点,在防御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作用发挥明显。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营业额逐年递升,有效支持了全区社会福利事业。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趋向新常态。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区。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建立完善持续稳定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自主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宣传,全区退役士兵政策知晓率达100%,自主就业安置率达100%,教育培训率达80%以上,列省市前茅。6、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实现新规范。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迁移、绿化坟墓1500穴,墓区绿化率达80%以上,成功设立全省首个烈士纪念墙。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城乡标准地名设置,编制《西湖区行政区划图》、《西湖区地名图册》等,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成立区婚育服务中心,获省级“巾帼文明岗”、区“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共办理结婚登记46138对,离婚登记9963对。严格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推进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和残疾人职工就业,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发放养老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344万元。

7、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等专题活动,首开民政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大讲堂,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执行能力不断增强。民政法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数字化民政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初步建立,民政理论宣传、培训教育、信息信访等工作全面提高,有效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全方位发展。信息宣传工作连续5年被评为省市民政、老龄系统先进。

“十二五”期间,西湖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绩,为“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居民群众的需求和服务供给还不能有效配套;社区自治和自主服务功能不够强,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不足;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不够平衡,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还不能很好得到满足,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产业发展还未形成集约化规模;社会救助工作缺乏统一有效的协调互动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帮扶工作人员兼职多、不稳定,社会工作方式还未充分融入,慈善总会运作模式有待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政策环境还不够优化,优秀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还有待加强等。这些事关我区“十三五”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课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集各方之力,努力加以解决。

(二)面临形势

未来五年,是我区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改革创新进入攻坚突破的关键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奋力建成“创新动力强劲、综合实力领先、生态魅力彰显、开放能力增强、社会活力迸发、国际影响力提升”的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民政事业发展将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民生保障问题更加突出,基层基础夯实更加重要,民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从社区建设方面看,需要以建设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为总目标,以加强社区党建为引领,以创新社区治理体制为动力,推动社区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的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进一步形成小社区大服务格局。从养老服务方面看,需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创建老年友好城区为抓手,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家庭之间的关系,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社会力量主体供给和专业化程度,完善满足老年人多元服务需求的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从社会救助方面看,需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边缘人群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关注支出型贫困人群,承担好维护人民群众最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保障职责,进一步深化物质和精神并进、各方协同参与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从社会组织建设方面看,需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大部分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属初创期,专业化水平和能力较低,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和居民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力度,激励优秀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它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相关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唱响“大爱民政,情暖西湖”民政事业品牌,为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服务全局。紧紧围绕加快建成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积极打造“大爱民政、情暖西湖”品牌,着眼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各项惠民举措,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居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经济转型大局,深入探索民政事业发展的自身规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民政资金的统筹,充分利用社会化、市场化资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目标,着眼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强化分类指导,提高专业化、项目化、精细化水平,科学规划和部署各项民政事业。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调整政策措施,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总体部署,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理念提升、政策创制、管理创新,以打造现代大民政为总目标,以建设惠民为老综合体和社区生活共同体为主抓手,整合多元资源,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改进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改革创新,兜实民生底线,积极把握民政工作新常态,构筑西湖民政发展新优势,不断完善具有西湖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到2020年,健全完善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发展支撑五大体系,进一步促进民政服务覆盖更广、体系更全、标准更高、品质更优、公平更显,基本形成“五位一体”的,与建成“创新动力强劲、综合实力领先、生态魅力彰显、开放能力增强、社会活力迸发、国际影响力提升”的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共治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

1、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探索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分类标准、目录标准、质量标准、评估标准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操作流程标准化、支撑体系标准化、监督评价标准化等四大标准化建设,形成社区基本公共服务2020标准。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改革社区居民委员会,增强基层政权建设合力,推动居民自治事务与公共服务项目分离。精心选树并加快推进窗口社区建设。推进国际化社区建设,形成国际化社区生活配套服务体系,2020年国际化社区覆盖达到50%的城市社区。切实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站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社区综合事务岗建设,建成5—8个示范型综合性社区公共服务站。在大力推进服务型乡镇建设规范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协商会议规范等标准化建设。

2、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加大政社合作的改革力度,全面实施街居体制改革,梳理明确镇街、村社两份职能清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深化“三社联动”,大力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出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相关政策,形成有序持续参与的良性格局。注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扶持、发展等制度,将“邻里之家”等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列入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大力推进社区微公益创投,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各类载体与平台。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实施直接登记、大学生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零首付”、社区工作者注册社会组织全程代办等制度。创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方式,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企业。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制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拓宽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筹资渠道。

3、有效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推动城乡社区根据自身特点,加快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积极发展院落(楼宇)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自治形式,坚持“四问四权”,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力争形成2—3个社区自治创新品牌,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全面推行社区开放式协商民主机制,逐步把基层政权建设纳入协商范畴,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范畴的社区协商治理体系,创新社区民主协商治理经验,基本形成基层协商治理的西湖模式。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等,推进基层社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4、推进“互联网+”的智慧社区建设。深入完善“三全十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网,推广社区“智连线”,通过设立网上服务大厅,推动社区服务线上线下全面接合,实现社区与居民沟通的信息化。开发社区“慧生活”功能,推动智能服务平台建设,为社区居民建立电子信息和服务档案,增强便民利民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社区生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推进智能终端产品和信息采集识别等各类传感设备在社区的广泛应用,实现社区的“自动感知、快捷组网、智能处理”。

5、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水平。健全完善社区工作教育培训网络。建设50人左右的本土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建立相应的培养机制,形成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人才的梯队结构,逐步完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社工论坛、社工个案评选、公益沙龙等活动。探索社区工作者绩效薪酬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逐步健全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工作室运行,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转型,到2020年末,全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的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社区不少于2个。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开发使用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实施以农村留守人员、城市流动人员、特困人员等为重点的社会工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

(二)提升覆盖城乡的幸福养老体系

1、重点特惠,完善基础保障。深化“三失老人”关爱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承接、各方协同推进”的良性发展机制。重点关注孤寡、三无、五保等老年群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实施第三方评估,壮大专业老年人照护服务社会实体。实行养老机构分类保障,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登记许可,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探索实施公开轮候制度,优先和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人。

2、创新机制,强化社区照护。加强区域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2017年底前,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每个镇街建立一个600平方米以上、具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探索社区“微机构”建设,提供喘息服务,实现“家院互融”。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多代居混合型养老社区。创成全省老年友好城区,加快社区适老化改造,对部分老旧社区、7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探索推进“时间银行”实体化运行,浓郁公众助老氛围。

3、深化改革,加强社会力量融入。推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第三方运行模式,实行实体化、市场化运作。鼓励以公办(建)民营、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主体接管、运营公办(建)养老机构,办好区社会福利中心三墩分中心,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在公办机构中逐步引入成本核算,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多途径合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培育形成2—3家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集团。

4、引入互联网+,拓展智慧养老。围绕养老服务管理网络化目标,继续深化和完善现有的“三网三平台”服务,建立具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查询,老人个人需求受理和反馈,居家老年人紧急呼叫和服务,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与审批、公示、监管,服务监管和服务经费电子结算等管理、服务功能,具备手机、网络多终端可接入的智慧养老大平台。

5、引导扶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参照推广全省用工补贴制度做法,完善护理员薪资制度;探索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用人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社工队伍建设;理顺志愿服务与专业服务关系,采用“培育+补贴+奖励+购买”方式,促进公益性为老服务组织与志愿者成长。

(三)完善综合保障的现代社会福利体系

1、健全救助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支出型贫困的救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机制。创新顶层设计,打破信息孤岛,用好“数字财政”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核对平台。推进精准帮扶工程,创新救助理念,富物富心并重,注重精神文化帮扶。强化社会参与,汇聚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力争形成有20家主导企业(社会企业)参加的爱心联盟,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难群体氛围。

2、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避灾安置场所(点)覆盖率和标识、标牌设置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创建全国级减灾示范社区16个以上。支持引导公羊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3、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区慈善总会作用,完善慈善总会基金登记管理办法,设立至少3个各类冠名基金或慈善基金。继续规范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通过福彩“公益行”、“特助行”等活动载体,充分利用福彩资金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有序推进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建设,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运营的达到2家以上。培育规范4个以上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加强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慈善资金运作规范化、透明化。

4、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探索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落实困境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网络,实施孤残儿童持续关爱项目。整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资源,2017年年底前,设立11个镇街级“儿童之家”。

(四)健全规范有序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优化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活动,精心打造5—10个双拥示范展示点,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区二连冠。加大社会化拥军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和平台,实现优抚对象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全覆盖。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体系,确保自主就业率达100%,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

2、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做好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完善三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建设2—3个地名建设示范街区,修订完善《西湖区地名图册》、编制《西湖区行政区划图》。抓好地名文化建设,打响留下千年古镇品牌,推进数字化地名公共服务媒介,促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开发地名公共产品,提升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3、推进殡葬改革与管理。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景区景点化殡葬,至少有1个成为旅游参观点。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面实行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规范公墓和生态墓地管理,公墓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预售条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殡葬宣传和生命教育,引导文明扫墓。

4、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整体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持续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创新婚姻登记颁证仪式。

5、助推社会福利企业发展。指导完善福利企业信息平台,靠前服务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继续落实养老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等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完善福利企业准入机制,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打造协同共进的民政事业发展支撑体系

1、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在社会福利等领域继续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参与机制;大力培育民政事务类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强化民政部门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镇街部门协作,形成统筹推进合力。加强民政研究工作,建好“一基地两中心”(省民政研究中心基地和区养老服务研究评估中心、区社会发展研究评估中心),体现综合优势,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推进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政法制化建设,建立民政综合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法治民政。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提高民政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水平,实现规范民政。按照“信息共享、服务公众、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

3、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按照“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逐步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方式为核心的公共支出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使政府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作用。推进制定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金进入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同时,管理运行好“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拓展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更多筹集社会福利资金。

4、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和“心中四有”的要求,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践行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大讲堂、民政文化大讲堂,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期民政“孺子牛”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广泛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宣传和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能力建设,推行绩效评估和工作日志,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注重培育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人才总量,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附件:西发改〔2016〕22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