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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湖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西湖区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和《西湖区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全域美丽,全民幸福,全面小康”的首善之区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年度工作重点,聚焦教育改革,加强政策调研,切实推进区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1.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局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以局政策法规室为主要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教育局积极部署规划、部署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执行力和目标的实现率。对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幸福教育强区行动、教育局年度工作思路逐项分解,编制年度科室(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时间表,召开年度督查专题会议,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每月按节点做好工作督办。及时了解任务进程,对未完成或滞后事项,及时进行提醒并通报,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2.全面规范行政决策流程,积极践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包括《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评价制度》、《西湖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西湖区教育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积极完善和推进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在事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在教育督导、教育政策制定、干部考核等领域积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建立民意采集、公众意见调查的工作制度。做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加强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决策由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印发《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学校(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意见》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向基层延伸。
3.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加强局内设法制机构功能,在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机关合同审核、公平竞争审核方面全面把关。教育局全面落实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合同签订方式、合同变更问题、权利义务内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条款等逐条进行审阅,尽可能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按照《西湖区教育系统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西教发〔2018〕56号),局政策法规室牵头做好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存量政策清理)等环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增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弘扬和培育公平竞争文化,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教育局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异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教育局持续做好各科室行政执法责任的贯彻落实,定期梳理执法依据,根据执法岗位的配置情况,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岗位职责,确定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从执法依据、事项、范围和考核内容等方面,明确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责任。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落实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教育局在机构调整中,将行政执法职能适度归集至综合教育科,配足持执法证工作人员,确保行政执法人员适格。
2.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掌上执法监管。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教育局组织制定了《西湖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西湖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试行)》《西湖区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过程。教育局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工作,使监管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教育局全面部署2019年度双随机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掌上执法运用。更新了检查对象库,将所有经教育局许可的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纳入了双随机抽查对象库;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检查时间,确保双随机检查按季度推进;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整改、公示、转报检查结果的工作机制。牵头并联合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对7家培训学校、47家教育咨询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教育局设定计划,自主创建检查任务2次完成27家机构检查,检出问题并落实整改达11家;自主创建巡查检查任务,已经完成15家机构巡查检查,查处问题责令整改8家。
3.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整顿培训市场秩序。教育局实施对校外中小学文化类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12345”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镇街为单位,区教育局指导、联合区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多方力量进行网格化排查,全面落实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2506次,出动检查人员4786人次,要求无证无照机构停止办学26家,无证有照的公司限期整改28家,对1家违法办学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进一步净化了培训市场,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面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西湖区教育局公布了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有效整顿了市场秩序。
(三)加强教育系统普法宣教,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
1.系统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教育局制定并发布了全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一是有序推进重点内容的学习,安排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继续完善了相应学法制度,以机关文化建设为平台,浓厚机关学法氛围。重点强化了行政许可法、合同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专项法律制度的学习。专项制定并实施了教师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计划,强化普法教育平台的建设。二是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完善相关配套考核评估制度,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指导各科室结合本科室实际和职责,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会议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检查、督导等机会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各中小学全面聘请法制副校长,在师生权益保护、校园普法、学校安防体系建设等方面全面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
2.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区教育局聘请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蔡阳敢、冯弋恬、陈玉苹律师及实习律师组成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区教育局致力于通过专职法律顾问团的设立,在教育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中进一步做到程序规范、实质正义,强化行政监督机制,防范法律风险于未然,形成“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地提高教育局行政决策水平。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了教育局机关合同法律审核、涉法疑难问题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学生伤害事务调解等工作。全面推进学校法律顾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全覆盖。全区各校共聘请法律顾问46人,法律顾问总经费达204.6万元,各校均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了法律顾问在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四)健全纠纷化解调处机制,积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加大排查引导,完善舆情处置机制。教育局认真落实舆情监控,组织教育系统网评员全面检测、收集可能影响稳定的舆情信息,形成上下沟通、快速反应的舆情监测防控网络体系,将舆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利用微博、微信加大正面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针对性做好舆情处置和矛盾化解工作。
2.提高办理质量,着力化解信访矛盾。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审核制度,做到信访问题每件必批、答复意见每件必审。牵头制定中小学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科室(直属单位)目标责任书,将信访工作列入科室(直属单位)、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机关信访舆情例会制、局领导接访制、疑难信访局领导包案制等,切实提高办理信访的能力和质量。
3.推进行政指导,完善利益诉求机制。教育局积极推进在民办学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中运用规制性、辅导性、说理性、服务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有效化解矛盾冲突,推进行政管理对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持续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和制度梳理,着力指导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完善师生利益诉求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1.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做好网站基础栏目维护。由局政策法规室专人负责管理区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网。及时梳理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制度、依申请公开路径等,对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定期更新,确保无空链、错链。二是切实做好涉及不特定行政相对方的政策文件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招生、招聘、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结果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三是落实清单公示和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2.妥善应对信息公开申请。教育设有信息公开专门邮箱,由专人负责制,定期查看,保证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实施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批制度,建立业务科室、法律顾问、政策法规室、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机制,确保程序规范,答复准确。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起,教育局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处理工作。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自觉完善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一是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审计轮审制度、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制度等,规范审计职责、责任追究,形成有规可循、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较好地实现了“闭环”式管理;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追踪机制,通过下发审计整改通知、审计建议函、报送审计意见执行回函等方式,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建立共性自纠机制,真正实现以审促建。二是积极落实层级监督。在对下监管中落实三个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从而保证监督频率和覆盖范围,增强监督监管实效。积极做好上级各类督导迎检工作,针对各类督导意见积极落实整改。三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对接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积极落实,办理提案议案12件。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向研讨教育问题政协主席会议专题汇报教育相关问题。
(六)做好材料精简流程再造,高标准推进教育跑改
1.精简材料再造流程,全面提升审批速度。按照“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办事材料再精简10%”的要求,加大“最多跑一次”事项申报材料精简力度。优化中小学学籍业务办理流程,通过数据在线共享简化纸质证明或个人承诺等方式,取消需要多方盖章的审核材料,提供网上、掌上申请渠道。加强民办学校审批前置服务,将现场踏勘环节提前,率先实现7个工作日内完成民办学校审批,如举办者材料备齐,实现即办立结;教师资格认定缩减到15个工作日,实现全程无纸化;推出民办学校年检“八招”,实现“一站式”服务,四天时间完成112所学校年检工作。
2.深入推进“一件事”办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领用“一件事”(联办事项),纳入本部门行使事项清单,已自行梳理入库的联办事项,按照“省市县三级统一事项目录”完成调整。同时补充完善办事指南信息,确保办事指南信息准确、完整。2019年6月开始,落实入学入园“一件事”联办,联通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部门的数据,开展无纸化网上信息录入、联合查验,上学报名数据采集“一次都不用跑”。2019年上学报名“一件事”办件量达23329件。
3.努力提升基层办件质量,切实做好七大核心指标。进一步规范“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及时更新事项名称(含主项和子项)、承诺时限、办事流程图、跑现场次数、办理地点等要素。同步更新实体办事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的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清单等内容。加强“最多跑一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强化服务技巧。切实做到线上与线下、咨询答复与实际操作相统一。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各类平台上办事指南相关内容的动态调整和同步更新,确保同一事项统一标准。利用智能化手段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2019年“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第三方回访中,教育系统工作实现率、满意率均为100%,网上办率、掌上办率、跑零次率等七大核心指标位居前列。西湖区教育局“一证通办”比例达到100%,全程网上办理的事项比例达到100%及以上;依托“浙里办APP”开通掌上办理渠道的事项比例达到100%及以上;通过学校代办、双向快递、在线办理等方式实现“跑零次”的事项比例达到91.67%,网上办实现率达到100%。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1.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和教育服务供给存在紧平衡现象。随着国家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加之城市化、新区建设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等,主城区局部区域教育布点不均、资源紧张的情况进一步凸显。部分规划项目难以落地、住宅与周边配套不能同步等情况还依然存在,局部区块入学入园的形势更趋严峻。局部区域入园难、公民办幼儿园差距等问题仍然存在,局部地区幼儿入园难矛盾仍然存在,个别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需要进一步提升改造,学前教育继续要加强补短。在具体的教育领域,心理问题、品行顽劣等特殊学生在校园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案例不断呈现,且年龄段在不断降低,相对难处理。
2.学校文化制度建设尚不均衡,依法治校有待推进。基于章程的学校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完成,但依章程自主管理的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学校物质文化建设较为滞后。部分学校在章程动态修订、信息公开、校内申述制度、组织文化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3.培训机构政策尚不明朗,违规处罚手段有待健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尚在修订中,校外机构整治过程中的边界问题尚没有定论,如艺体类、成人类培训是否需要教育部门许可等,给目前的行政审批带来困惑。针对违规办学的行为出现反弹和反复现象,需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目前,教育部门对于违规办学的处置,尤其是处罚缺少经验,需要研究并有效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教育行政处罚取证难、落地难,所带来执法风险、社会稳定风险日渐增多。
4.干部学法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普法工作有待整合。目前,干部学法等工作政出多门,大量占用时间,但学习效果不够理想。建议加强整合,建立更为可行的机关学法制度,将法律学习和党员学习、干部培训教育、暑期校长培训、督学培训等业务培训活动整合,网上学习和线下讲座相结合,增强现实可操作性,加强重要新出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推进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制度,着力破解优质教育供给存在的困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在规划修编、学区划分、教育布点、教师招聘等领域的区情研判,积极开展调研、意见征集、公示公告、群众互动等工作,完善重大政策制定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信息公开、公共信用信息获取和使用、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制作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主办科室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全力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加强优质教育服务的供给,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
2.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学校章程践行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管理的内部治理架构。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强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进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依照《西湖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学校重要信息主动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鼓励学校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等便民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促进学校信息及时、准确依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全面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法治校园建设中的作用,为学校法律相关事务处理提供指导和意见。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和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加强自学、组织学习、专项培训等方式,落实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规程、案卷制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把好审批关。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执法。
4.立足需求系统推进,全面落实机关学法制度。立足需求,广泛开展法律学习需求调研,重视学习专题的实效性。做好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法律学习。教育局在调研基础上选定若干专题,按计划推进法律专题学习。适当加强整合,将法律学习和党员学习、干部培训教育等活动整合,增强了现实可操作性。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