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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8-9/2020-1879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3-27 16:37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经研究,决定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详见附件。
二、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定价权限 按《浙江省定价目录》中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的项目执行,同时授予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人民政府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收费定价权限。
三、本通告自 2018年8月1 日起施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
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6月3月
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
序号 | 定价项目 |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 备注 |
1 | 养老服务 | 区、乡镇、街道投资的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和护理费)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2 | 殡葬服务 | 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使用及相关服务收费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3 | 文化旅游 | 区、乡镇、街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得景区门票(游览参观点)价格以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 | 授权区人民政府 | |
区、乡镇、街道投资的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 | ||||
4 |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 未实行招标的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授权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