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2、承担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报销费用审核结算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3、完成区委区政府、上级医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