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26 16: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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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湖区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安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公安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58067.32万元。

(二)关于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58067.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67.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58067.3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334.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7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0.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576.88万元,占66.43%,(其中:人员支出33916.61万元,占87.92%;公用支出4660.26万元,占12.08%)。项目支出19490.45万元,占33.57%。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四)关于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067.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067.32万元、;支出包括(类):公共安全支出45334.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7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0.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5万元。

关于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067.32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15343.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5334.99万元,占78.07%;科学技术支出8773.95万元,占15.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3.36万元,占3.62%;卫生健康支出1150.03万元,占1.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5万元,占1.2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武装警察部队(款)事务52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武警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务45282.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事务8773.9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监控等信息化建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30.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24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624.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150.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事务70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事务支出。

(六)关于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57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1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6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公安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9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3.9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各地同行公安业务交流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7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8.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上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公安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60.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40.97万元,增长5.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9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45.8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4辆,其中,其中,公务用车127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3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度公安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9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 万元。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27个,分别为全球眼租金、雪亮工程、杭州城市大脑警务操作系统V2.0项目建设、信息化运维经费、网警舆情、安全监测平台及涉网案件电子取证集成项目、移动人像一体化作战系统、督察视频智能侦测系统、人力情报系统三期、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消防经费、武警经费、看守所经费、智慧监所、公安被装、设备更新、公安办案、特费、案件评估、奖励等、公安业务费、专项三公公车购置费-车辆更新、流动人口IC卡及证件工本费、DNA技术室耗材及维护、辅警专项经费、增援学警经费、宣传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民警公寓租金、出入境大队搬迁费用、区网贷平台打击清退专班专项、二机关提升改造决算补差项目等。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安附件2: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5.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