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6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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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质量违法、商务领域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平台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相关工作、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拟订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区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资助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利工作行政执法。

15、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7、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8、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西湖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预算。

二、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724.65万元。

(二)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7724.65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724.65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占  0 %;专户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占 0%。

(三)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7724.65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903.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6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457.99万元,占  83.6 %(其中:人员支出 5591.09万元,占86.58 %;公用支出866.9 万元,占13.42 %);项目支出 1266.66万元,占 16.4 %。

结转下年支出  0 万元

(四)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724.6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72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3.29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6万元。

(五)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724.65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减少1920.27万元,主要是机构调整物价所2019年1-5月决算数字并入我单位和预算执行过程中,大量省市补助经费陆续拨入,造成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903.29 万元,占89 .37%;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 占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1万元, 占6.1%;卫生健康支出219.26万元, 占2.8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85.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6.12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642.54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2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执法办案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82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81.79万元,主要用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人员支出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123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31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区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建设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5.6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0.33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5.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7.16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1万元,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45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591.0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工资_事业、津贴补贴_事业、绩效工资_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_事业、职业年金缴费_事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_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_事业、住房公积金_事业、其他工资福利支出_事业

公用经费866.9 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_事业、工会经费_事业、福利费_事业、其他交通费用_事业、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_事业、办公设备购置_事业

(七)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57.35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87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3辆执法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817.9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24.74万元,增长17.99%,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导致公用经费开支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7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5.9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9.85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9 辆,其中,公务用车 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2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度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6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 22 个,分别为流通领域商品检测费、特种设备监管经费、药械安全监管、档案及影像扫描项目等。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表01-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