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26 17: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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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执行上级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承办境外我区烈士和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西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935.56万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8935.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5.56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8935.5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66.64万元,占4.10%,(其中:人员支出295.50万元,占80.60%;公用支出71.14万元,占19.40%)。项目支出8568.92万元,占95.90%。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35.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5.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万元。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35.56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2671.74万元,主要是我局为2019年新设单位,2020年相应增加部分人员及项目经费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925.35万元,占99.89%;卫生健康支出(类)10.22万元,占0.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0.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事务160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事务12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事务1693.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事务92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事务79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事务22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4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78.1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事务1055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99.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8.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来访退役军人等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46.2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6.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3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14个,分别为优抚对象保障经费项目、省市补助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补助项目、退役士兵安置经费*职业技能培训费项目、省市补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退役士兵安置经费*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立功奖励项目、烈属异地祭扫费项目、军队移交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社会化双拥优抚项目、双拥慰问工作项目、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项目、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创建项目、房租及物业费项目、退役军人关爱基金项目、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费用项目等。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