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20-02012 文号: 西政办〔2020〕29号
公布日期: 2020-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2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民政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政策原文: 有效性: 需要修改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和行业规范水平,使广大居民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局结合西湖区实际情况,起草了《西湖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区一盘棋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推进,社区建设的加强,物业管理的推行和危旧房改善、庭院改善、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实施,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还存在着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业主自我管理不规范且监督难、老旧小区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存在差距,也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杭州要当“生态文明之都”、“美丽中国样本”的要求不符。为此,在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局针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牵头起草《西湖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6号)

(二)起草过程

2019年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6号),我局开始着手起草《意见》,在与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期间,我局多次组织了研究讨论,并专题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根据汇报情况对《意见》进行了多轮修改;1月6日,我局向区财政等部门和各镇街共27个相关单位第一轮发函征求意见,经过沟通对接,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了部分修改。之后,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门组织会议进行了研究,第二轮听取相关镇街和部门意见,根据会议意见我局再次修改。2020年5月10日,我局第三轮书面发函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5条,其中完全采纳意见10条,修改使用意见3条,未采纳意见2条。

三、主要内容

为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解决基层需求为导向,理顺综合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体现应地制宜和务实可行的原则。《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其中重点是工作目标,分2020年、2021年两年的具体目标,明确提出了市级“美好家园”创建的数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要形成“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有序、业主和谐自管”的西湖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多方齐抓共管为理念,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保障、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西湖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新格局。

二是工作任务。包含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建“美好家园”、规范指导业委会、促进物业行业发展、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等5个大方面的19项具体任务。在《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基础上,删除了市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探索住宅小区公共经济活动招投标模式、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梳理明确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探索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等4项与我区关联度不大的内容;增加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3项与我区当前创新政府工作机制、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相关的内容。同时通过工作任务的安排,建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参与的西湖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理顺了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中的部门职责;明确了镇街、社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人员配置方式和经费保障;加强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强化了对业委会和物业行业的党建引领;提出了物业管理项目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率指标;加大了对物业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并对前期物业小区、未正常管理小区、拆迁安置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等一直来难以管理的小区提出了分类指导意见;还对落实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管理措施作了明确。

三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检查考核、信息化建设、典型引领、宣传培训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实施时间

2020年7月24日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西湖区住建局

解读人:郑志仁(局长)

 

索引号

00250239-7/2020-02012

文号

西政办〔2020〕29号

公布日期

2020-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城乡建设,民政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需要修改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6-1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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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和行业规范水平,使广大居民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局结合西湖区实际情况,起草了《西湖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区一盘棋的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推进,社区建设的加强,物业管理的推行和危旧房改善、庭院改善、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实施,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还存在着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业主自我管理不规范且监督难、老旧小区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存在差距,也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杭州要当“生态文明之都”、“美丽中国样本”的要求不符。为此,在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局针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牵头起草《西湖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6号)

(二)起草过程

2019年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6号),我局开始着手起草《意见》,在与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期间,我局多次组织了研究讨论,并专题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根据汇报情况对《意见》进行了多轮修改;1月6日,我局向区财政等部门和各镇街共27个相关单位第一轮发函征求意见,经过沟通对接,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了部分修改。之后,区政府分管领导专门组织会议进行了研究,第二轮听取相关镇街和部门意见,根据会议意见我局再次修改。2020年5月10日,我局第三轮书面发函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5条,其中完全采纳意见10条,修改使用意见3条,未采纳意见2条。

三、主要内容

为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解决基层需求为导向,理顺综合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体现应地制宜和务实可行的原则。《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其中重点是工作目标,分2020年、2021年两年的具体目标,明确提出了市级“美好家园”创建的数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要形成“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有序、业主和谐自管”的西湖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多方齐抓共管为理念,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保障、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西湖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新格局。

二是工作任务。包含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建“美好家园”、规范指导业委会、促进物业行业发展、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等5个大方面的19项具体任务。在《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基础上,删除了市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探索住宅小区公共经济活动招投标模式、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梳理明确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探索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等4项与我区关联度不大的内容;增加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3项与我区当前创新政府工作机制、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相关的内容。同时通过工作任务的安排,建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参与的西湖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理顺了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中的部门职责;明确了镇街、社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人员配置方式和经费保障;加强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强化了对业委会和物业行业的党建引领;提出了物业管理项目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率指标;加大了对物业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并对前期物业小区、未正常管理小区、拆迁安置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等一直来难以管理的小区提出了分类指导意见;还对落实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管理措施作了明确。

三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检查考核、信息化建设、典型引领、宣传培训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实施时间

2020年7月24日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西湖区住建局

解读人:郑志仁(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