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
发布时间:2020-06-30 17:38:59
来源: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点击率: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内容 | 责任科室 |
1 | 采矿权监督检查 | 《矿产资源法》 |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 行政相对人 | 原则上一年一次 | 1、年度信息公示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采矿权人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依法采矿情况。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及采矿权转让情况。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采矿权占用费、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帐户建立情况。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粉尘防治情况,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 3、日常监管和实地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履行情况,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 执法(地矿)科 |
2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监督检查 |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 行政相对人 | 原则上一年一次 | 1、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是否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成果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和后续服务制度,以及是否如实填写评估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是否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 3、是否及时按规定到我局办理资质和项目备案。 4、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评估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 执法(地矿)科 |
3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 |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 行政相对人 | 原则上一年一次 | 1、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建立治理工程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是否建立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 3、是否及时按规定到我局办理资质和项目备案。 4、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 执法(地矿)科 |
4 | 临时用地监督检查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 行政相对人 | 原则上一年一次 | 1、是否按临时用地批准范围、要求进行施工。 3、是否按要求设立标识牌。 2、临时用地使用届满是否履行复垦义务。 | 耕地保护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