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20-0201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20-0005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监测 体裁分类: 其他
 
 
政策原文: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

4、《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

到2021年6月,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的建设目标。

到2023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

(二)主要任务

1.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拓宽可回收物收运范围,规范有害垃圾存储与处理,加快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实现管理水平信息化。

2.促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与消纳

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渣土运输与场地监管,挖掘辖区消纳潜力。

3.保障工业固体废物产处规范性与系统性

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明确废物处置去向,解决小微企业收运问题;推动污泥处置规范化。

4.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合法性与安全性

加强源头减量与防控,落实危废处置及时性,落实汽修危废专项处置,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智慧化。

5.探索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加强农药化肥管理,控制农业废弃物产量;提升农业废弃物定点收集;鼓励秸秆收集,拓展秸秆综合利方式;落实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6.坚决落实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

7.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拓宽“工业废气”治理领域,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突出加强治理攻坚“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控极致化精细化;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是方案编制(2020年3月-2020年6月)。

二是专项组工作计划编制(2020年7月-2020年8月)。

三是动员布置(2020年7月-2020年8月)。

四是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6月)。

五是创建验收(2021年7月-2021年9月)。

六是巩固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

3.落实监管责任。

4.强化评估考核。

5.加大要素投入。

6.营造“无废”氛围。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高亦良(局长)


 

索引号

00250239-7/2020-0201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2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监测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3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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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浙土壤办〔2020〕1号);

4、《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

到2021年6月,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的建设目标。

到2023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

(二)主要任务

1.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拓宽可回收物收运范围,规范有害垃圾存储与处理,加快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实现管理水平信息化。

2.促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与消纳

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渣土运输与场地监管,挖掘辖区消纳潜力。

3.保障工业固体废物产处规范性与系统性

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明确废物处置去向,解决小微企业收运问题;推动污泥处置规范化。

4.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合法性与安全性

加强源头减量与防控,落实危废处置及时性,落实汽修危废专项处置,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智慧化。

5.探索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加强农药化肥管理,控制农业废弃物产量;提升农业废弃物定点收集;鼓励秸秆收集,拓展秸秆综合利方式;落实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6.坚决落实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

7.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拓宽“工业废气”治理领域,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突出加强治理攻坚“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控极致化精细化;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是方案编制(2020年3月-2020年6月)。

二是专项组工作计划编制(2020年7月-2020年8月)。

三是动员布置(2020年7月-2020年8月)。

四是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6月)。

五是创建验收(2021年7月-2021年9月)。

六是巩固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

3.落实监管责任。

4.强化评估考核。

5.加大要素投入。

6.营造“无废”氛围。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高亦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