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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区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 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指导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落实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 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 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 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区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9. 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灭等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
11. 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 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发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4. 依法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 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 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 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 组织执行国家、省、市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镇街对应应急机构的工作。
19. 指导、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
2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 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杭州市西湖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决算、局属事业单位杭州市西湖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决算。
纳入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2. 杭州市西湖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3. 杭州市西湖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二、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54.5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8.06万元,增长44.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2.6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9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2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03万元,占64.85%;项目支出507.80万元,占35.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4.5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8.06万元,增长44.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6.10万元,增长44.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80.20万元,占5.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3.65万元,占5.18%;卫生健康支出(类)34.50万元,占2.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234.48万元,占86.7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动用历年结转、追加预备费等。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资金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资金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资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发退休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3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5.9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备费追加视频会议室和监控室建设等项目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经费调剂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6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等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备费追加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经费。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经费调剂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2%。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类)支出22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项目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项目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5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占0.5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70.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出国(境)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56%。主要用于接待调研、考察、交流、督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接待6人次,1批次。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8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未组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评价工作,无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房租费及宣传培训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单位办公工作正常运转;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内设机构增加,导致办公用房资源紧张;二是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用房资源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统筹使用和资源整合;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宣传培训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1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0.48万元,执行数为470.80万元,完成预算的81.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举办了多期安全生产培训班,近千人参加;二是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安全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人力、经费不足。二是培训对象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二是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区应急管理局“杭州市西湖区城市安全综合监管指挥平台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财政重点绩效项目得分98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为“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平台运行,将智慧物联设备数据接入,发挥智慧监管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二是运用智慧巡检,采用即时电子留痕等技术,避免重复查、遗漏查,达到减少基层负担的效果;三是项目的实施,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 “基层治理四平台”与城市安全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对接后,有效报送数据不多;二是智慧设备灵敏度较高,存在误报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监控点位设备信息和异常告警信息的同步报送。二是进一步优化报警的模型算法,提高预警的准确率。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单位未组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评价工作,无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38万元,下降11.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