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4 17: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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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组织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

5.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6.负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指导管理本系统开展法治对外交流。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全区、便民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718.7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3.46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司法局重新组建,比上年度增加1人,且项目数增加3个。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92.7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9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9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3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01万元,占72.63%;项目支出911.79万元,占27.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18.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3.46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司法局重新组建,比上年度增加1人,且项目数增加3个。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3.93万元,增长32.34%。主要原因是: 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司法局重新组建,比上年度增加1人,且项目数增加3个。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32万元,占2.8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966.83万元,占89.0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91万元,占5.88%;卫生健康(类)支出72.74万元,占2.1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92.7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司法局重新组建,单位职能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58万元,支出决算为8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6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8.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律师代理费尚有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16.7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3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32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政法奖励资金尚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初预算为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初预算为10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81万元,支出决算为4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2.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9.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4.4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当年实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比预算数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54万元,下降52.99%,主要原因是实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比预算数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8%。主要用于日常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日常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累计4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接待48人次,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西湖区司法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8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未组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评价工作,无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西湖区司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及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普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8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65万元,执行数为123.2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全面统筹各类普法资源,全方位落实责任清单,广角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多渠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多层次培育社会普法组织,宽领域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二是立体化建设双普教育基地,高质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积极构建覆盖全区、智慧共享、精准高效的新时代大普法格局。我区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微动漫《新宪法的故事-初心不改 奔流到海》获评“平安中国十大微动漫”、“平安浙江微动漫”二等奖。《宪法》公益广告成功上线学习强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线上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数量有待增加;二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数量有待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创新载体,加强线上法治宣传教育;二是依托西湖特色法治文化,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49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71.3424万元,完成预算的64.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19年1--12月,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85436件,其中人民调解7376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0418.18万元;二是完成行政调解69389件;司法调解7110件;仲裁调解 1561件。排查纠纷4934件,预防纠纷2647件,调解非正常死亡案件18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二是调解员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二是根据最新文件精神,推进建立调解员激励机制。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部门未对我单位2019项目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无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组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评价工作,无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38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司法局重新组建,比上年度增加1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3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湖区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详见《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