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20-7/2021-1340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经费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以建设法治西湖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阳光办公、透明办公建设的向前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对公开的项目、程序等业务性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并进行审查,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出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主要内容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信息;营商环境专栏;2020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0年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杭州.西湖”部门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发挥好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五)保障监督情况

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社会公众可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单位进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分管领导直接抓专向性检查,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19947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000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2

0000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发布有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我区法治建设政府信息内容,加强依法治区业务宣传。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区司法局门户网站运维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区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

 

 

索引号

00250220-7/2021-1340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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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经费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以建设法治西湖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阳光办公、透明办公建设的向前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对公开的项目、程序等业务性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并进行审查,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出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主要内容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信息;营商环境专栏;2020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0年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杭州.西湖”部门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发挥好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五)保障监督情况

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社会公众可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单位进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分管领导直接抓专向性检查,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19947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000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2

0000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发布有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我区法治建设政府信息内容,加强依法治区业务宣传。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区司法局门户网站运维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区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