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9665535-1/2021-1341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为准绳,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稳妥公开重大经济、社会、民生等关注度高的统计信息,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国家统计监测功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群众关心、民生热点开展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上,以统计数据、工作动态为主,同时,紧紧围绕疫情热点,及时发布统计动态监测、预警数据,做到反馈迅速、数据可靠。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西湖区统计局迁址后,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受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对申请人信息模糊的,做到及时沟通、弄清意向;对于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做到充分解释、有理有据。同时,在通用回复模板的基础上增加语言准确性,完善答复文本信息。2020年区统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件,同比减少20%,受理的申请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等要求,聚焦信息发布管理。重点对各项政府信息发布行为进行规范,信息发布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按照信息类型、发布平台的不同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审批后发布。进一步规范统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删除、更新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做到高频发布,题材多样,生动详实,推陈出新。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4条,同比增长23.6%。其中网站公开52条,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166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新《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并指导对应科室整改落实。本年度未发生考核扣分及相关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6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97814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影响力有限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增强及时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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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21-01-21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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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西湖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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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为准绳,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稳妥公开重大经济、社会、民生等关注度高的统计信息,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国家统计监测功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群众关心、民生热点开展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上,以统计数据、工作动态为主,同时,紧紧围绕疫情热点,及时发布统计动态监测、预警数据,做到反馈迅速、数据可靠。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西湖区统计局迁址后,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受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对申请人信息模糊的,做到及时沟通、弄清意向;对于申请信息不存在的,做到充分解释、有理有据。同时,在通用回复模板的基础上增加语言准确性,完善答复文本信息。2020年区统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件,同比减少20%,受理的申请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等要求,聚焦信息发布管理。重点对各项政府信息发布行为进行规范,信息发布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按照信息类型、发布平台的不同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审批后发布。进一步规范统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删除、更新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做到高频发布,题材多样,生动详实,推陈出新。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4条,同比增长23.6%。其中网站公开52条,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166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新《条例》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并指导对应科室整改落实。本年度未发生考核扣分及相关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6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97814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影响力有限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增强及时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