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09-8/2021-1346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20年,本机关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 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区公安分局栏目)、“平安西湖”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警方提示,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户籍等管理措施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具体情况可参阅本报告第二部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办结29 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另一件已依法转入次年办理(尚未到达办理期限)。具体办理情况可参阅本报告第三部分。

根据新条例,及时修订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相关内部办理制度,并对有关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确保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本机关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相应版块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平安西湖”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非涉密政府信息,并通过相关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2020年本机关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其中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5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修订本机关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区属各部门间沟通交流,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及时向上请示汇报,确保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0年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减11

220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减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6755

行政强制

5

0

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减1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7

12863127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0000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00003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0000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0000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000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00005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8

000008

(七)总计

29

00000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0000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分局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在2019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当前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越来越受到重视,新修改颁布的《条例》在内容上作了33处重大修改,但是个别内设机构和派出机关对《条例》,特别是新修订的内容还不够熟悉,还不能够做到了然于胸;

2.对信息公开整体工作统筹力度还不够,与《条例》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纳入全局法制学习,进一步细化明确办理流程和期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全局各业务部门和警种的工作业务水平和素质;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涉密内容除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1年1月5日


 

 

索引号

00250209-8/2021-1346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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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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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20年,本机关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 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区公安分局栏目)、“平安西湖”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警方提示,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户籍等管理措施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具体情况可参阅本报告第二部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办结29 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另一件已依法转入次年办理(尚未到达办理期限)。具体办理情况可参阅本报告第三部分。

根据新条例,及时修订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相关内部办理制度,并对有关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确保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本机关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相应版块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平安西湖”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非涉密政府信息,并通过相关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2020年本机关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其中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5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修订本机关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区属各部门间沟通交流,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及时向上请示汇报,确保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0年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减11

220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减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6755

行政强制

5

0

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减1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7

12863127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0000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00003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0000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0000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000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00005

2.重复申请

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0

(六)其他处理

8

000008

(七)总计

29

00000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0000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分局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在2019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当前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越来越受到重视,新修改颁布的《条例》在内容上作了33处重大修改,但是个别内设机构和派出机关对《条例》,特别是新修订的内容还不够熟悉,还不能够做到了然于胸;

2.对信息公开整体工作统筹力度还不够,与《条例》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纳入全局法制学习,进一步细化明确办理流程和期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全局各业务部门和警种的工作业务水平和素质;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涉密内容除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