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9133-3/2021-1348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0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食药安全、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主动发布,优化了官方微信、微博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告公示43份,提案议案3件,“市场监管”专栏发布各类信息220条,特别是围绕战疫情促发展,帮扶直达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题,加强“六保六稳”、“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取得良好效果。此外,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7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答复情况,准确做好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同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开展西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县级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制定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以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点任务为主,主动研究、创新优化的较少。二是信息发布的广度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其他信息发布还需加强。三是信息质量不高。部分信息还存在错别字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健全全局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岗位人员,挖掘重点信息,加强考核督查,随查随督随纠,确保各单位信息发布全面充分、及时准确。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索引号

00249133-3/2021-1348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2020年度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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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0年西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食药安全、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主动发布,优化了官方微信、微博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告公示43份,提案议案3件,“市场监管”专栏发布各类信息220条,特别是围绕战疫情促发展,帮扶直达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题,加强“六保六稳”、“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取得良好效果。此外,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7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答复情况,准确做好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同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开展西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县级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制定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以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点任务为主,主动研究、创新优化的较少。二是信息发布的广度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其他信息发布还需加强。三是信息质量不高。部分信息还存在错别字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健全全局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岗位人员,挖掘重点信息,加强考核督查,随查随督随纠,确保各单位信息发布全面充分、及时准确。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公众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