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21-1336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三墩镇 统一编号:
 
 
2020年度三墩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墩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墩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围绕“财政信息”“权责及监管信息”等内容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非涉密类政府文件,全年公开政府文件及相关报告42份,各类公示35份。及时更新三墩镇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三墩镇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发布西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通过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主动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三墩发布相关信息5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3件,其中2件结转至2021年,其余均已办理、答复。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三墩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及政务工作重点进行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各科室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0年三墩镇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0

281255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途径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更好利用微信公众号并研究探讨其他新媒体形式发布的可行性,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模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具体工作人员专业性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提升工作,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索引号

00250238-9/2021-1336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三墩镇

统一编号

2020年度三墩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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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墩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围绕“财政信息”“权责及监管信息”等内容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非涉密类政府文件,全年公开政府文件及相关报告42份,各类公示35份。及时更新三墩镇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三墩镇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发布西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通过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主动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三墩发布相关信息50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3件,其中2件结转至2021年,其余均已办理、答复。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三墩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及政务工作重点进行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各科室间沟通协调,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2020年三墩镇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0

281255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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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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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途径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更好利用微信公众号并研究探讨其他新媒体形式发布的可行性,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模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具体工作人员专业性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提升工作,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