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0-3/2021-1352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灵隐街道 统一编号:
 
 
2020年度灵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灵隐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灵隐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街道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0条,其中文件类信息8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公开。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还及时调整了《灵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条例及省、市、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街道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入推进“五公开”;二是灵隐街道重点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2020年重点工作分解》,《关于印发2020年灵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公开了《灵隐街道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三是灵隐街道民生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2020年灵隐街道救助金发放情况》;四是灵隐街道城建城管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五是灵隐街道财政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2019年决算》、《灵隐街道2020年预算》;六是灵隐街道文化教育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关于公布灵隐街道第四届“最美灵隐人”通报》等。街道同时注重渠道挖掘,横向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综合利用各类报刊杂志、钉钉、“灵隐事”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智慧电梯数据屏和广场大屏等数字化媒体,结合传统的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宣传栏等线下媒介,就街道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政府公报》的订阅、宣传和发放工作,同时在街道便民服务管理中心和各社区提供信息查阅点。结合“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街道班子领导下沉联系村社召开座谈会,每半年向居民群众报告街道工作、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街道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准确做好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街道负责公开等情况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街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灵隐事”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建立灵隐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等情况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严肃处理。对侵犯公众合法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三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本街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灵隐街道纪工委分管领导依照职责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截至12月31日,灵隐街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260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7项

245.0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主动性不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满足于机械完成任务,缺乏工作的积极性。

2、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率,保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索引号

00250230-3/2021-1352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灵隐街道

统一编号

2020年度灵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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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灵隐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灵隐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街道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0条,其中文件类信息8条,在“杭州·西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公开。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还及时调整了《灵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条例及省、市、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街道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入推进“五公开”;二是灵隐街道重点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2020年重点工作分解》,《关于印发2020年灵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公开了《灵隐街道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三是灵隐街道民生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2020年灵隐街道救助金发放情况》;四是灵隐街道城建城管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五是灵隐街道财政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灵隐街道2019年决算》、《灵隐街道2020年预算》;六是灵隐街道文化教育领域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了《关于公布灵隐街道第四届“最美灵隐人”通报》等。街道同时注重渠道挖掘,横向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综合利用各类报刊杂志、钉钉、“灵隐事”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智慧电梯数据屏和广场大屏等数字化媒体,结合传统的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宣传栏等线下媒介,就街道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政府公报》的订阅、宣传和发放工作,同时在街道便民服务管理中心和各社区提供信息查阅点。结合“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街道班子领导下沉联系村社召开座谈会,每半年向居民群众报告街道工作、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街道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交流,对于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准确做好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街道负责公开等情况回复并以相关法律依据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发布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应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飞速传播对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街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灵隐事”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建立灵隐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等情况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严肃处理。对侵犯公众合法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三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本街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灵隐街道纪工委分管领导依照职责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截至12月31日,灵隐街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260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7项

245.0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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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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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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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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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主动性不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满足于机械完成任务,缺乏工作的积极性。

2、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率,保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